- 项目名称: 丰县凤城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监理
- 规模: 本项目占地约6991m2(约10.49亩),计划新建1幢综合楼、1处附属用房和1处门卫
- 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 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开发区汉礼路东、凤翔路南、凯佳食品西、和风路北; 3.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约6991m2(约10.49亩),计划新建1幢综合楼、1处附属用房和1处门卫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5
项目详情
丰县凤城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 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的 丰县凤城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项目 已经 丰县 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批 准文号: 丰经发许可〔 2024〕8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资金 , 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 参加投标。
2 徐州融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丰县开发区汉礼路东、凤翔路南、凯佳 食品西、和风路北;
3.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占地约 6991 m2(约10.49亩), 计划新建1幢综合楼、1处附属用房和1处门卫。总建筑面积约 633.25 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15.62 m2,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00.91 m2、门卫建筑面积约16.72 m2。配套给排水、强弱电、围墙、 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工程建安工程费约 380 万元, 监理估算价 约 1 0 万元。
3.3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
3. 4 要求工期 : 90 日历天 ,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 工日期为准)。
3. 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 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 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 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起超过 5 年 的。
(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 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满 6 个月)。
说明: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 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 8)投标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5.4.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5.4. 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示(“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 ”公示地 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 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 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0092、 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 9.205.226:8000/ tpbidder) ”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t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 本存款账户汇出)、 t 银行保函、 ¨ 信用承诺、 o 保 险保单、 o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 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仟元 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 60340188000145375-002646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 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 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必须按照标段提交, 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 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 “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 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 ,招标人自主验证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 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 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 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 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 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 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 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 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 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 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 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 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 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 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 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4 年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7.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软件 下载 ”栏。
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 年1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 100 分
10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 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 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12 招标人: 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南苑东路 31 号
联系人: 梁鑫
电话: 15950655066
13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融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 OFFICE C座14楼
联系人: 顾莹
电话: 18752100155
徐州融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