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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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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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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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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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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4]4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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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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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伯渎港流域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段)、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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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本项目分为梅村段与鸿山段。本次招标为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0.1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提升市政设施等;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6公顷,建设植被隔离带、修复水生植被、生态治理等。其中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4.5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提升市政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596.96万元。本次招标为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建安费约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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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监理期限:
36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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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90.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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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描述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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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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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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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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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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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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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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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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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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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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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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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 2024 年 08 月~2024 年 10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 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08 月~2024 年 10 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 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 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6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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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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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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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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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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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04日
16:00
时至
2024年12月0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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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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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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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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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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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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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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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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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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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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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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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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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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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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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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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F栋8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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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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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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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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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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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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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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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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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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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祥兴、丁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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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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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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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2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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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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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059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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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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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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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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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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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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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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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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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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