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6-02-2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
  • 项目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二道以南
  • 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1台杭汽轮公司自主研发的50MW级HGT51F重型燃气轮机示范机组(配套余热锅炉),1个占地面积1524m2的燃气轮机装配制造车间,1座占地面积1211m2的天然气增压站及公辅设施。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00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此外配合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至审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 范围: 2.1标段名称: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二道以南(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内规划预留用地) 2.3工程类型:电力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台杭汽轮公司自主研发的50MW级HGT51F重型燃气轮机示范机组(配套余热锅炉),1个占地面积1524m2的燃气轮机装配制造车间,1座占地面积1211m2的天然气增压站及公辅设施。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00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此外配合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至审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经备〔 2025 7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中杭燃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 R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二道以南(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内规划预留用地)

2.3 工程类型: 电力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 1 台杭汽轮公司自主研发的 50MW HGT51F 重型燃气轮机示范机组(配套余热锅炉), 1 个占地面积 1524m 2 的燃气轮机装配制造车间, 1 座占地面积 1211m 2 的天然气增压站及公辅设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200 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自主燃机试验和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组织协调 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54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此外配合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至审计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连云港市住建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连云港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5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8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得为退休人员)

3 .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R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1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监理。

注:( 1 )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书面时间为准,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代保管证明为业绩证明,两者必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 )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投标人名称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 )需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R 3.4.2 其他:

3.4.2.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文、〔 2019 〕第 3 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4.2.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文、〔 2019 〕第 3 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4.2.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508 号文: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2.4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 )项目总监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8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 )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50

监理方案: 15

项目监理机构: 26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

类似工程业绩: 6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R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 K 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96% 97% 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Q1+B×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10% 15% 20% 25% 30% Q1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1)

投标报价

偏差率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0.2 分,每高 1%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0 分扣完为止。

50

2.2.3

(2)

监理方案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

4 分)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4

进度控制方案

3 分)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投资控制方案

2 分)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

安全控制方案

3 分)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1 分)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1

技术建议

2 分)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

2.2.3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 5 年得 2 分,满 10 年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年限以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6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电气专业人员不少于 3 人,土建专业人员不少于 2 人、安装专业人员不少于 3 人、安全专业不少于 2 人。(一人仅限一个专业)

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 10 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每有 1 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2.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每有 1 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3.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每有 1 人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 1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根据江苏省住建厅〔 2021 〕第 7 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 )专业以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毕业证或资格证书等载明的专业为准,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8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得为退休人员)

3 )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0

2.2.3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自有或租赁设备,包括全站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涂层测厚仪、红外线测温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每件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以上设备若为自有,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 / 校准证书;若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标明出租单位名称,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 / 校准证书。)

说明:多台同一种设备不重复计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1 )自 2021 1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监理,有 1 个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 )自 2021 1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燃煤锅炉、燃机或燃气锅炉发电项目电力工程项目监理,有 1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最高得 4 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两个业绩。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1 )自 2021 1 1 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企业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工程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项目监理,有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或( 2 )自 2021 1 1 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企业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工程投资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燃煤锅炉、燃机或燃气锅炉发电项目电力工程项目监理,有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最高得 2 分。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 )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参与评分。

4 )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书面时间为准,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代保管证明为业绩证明,两者必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5 )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6 )需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6

注:本项目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1 )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 )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 )投标人须将监理方案内容仅上传至 监理方案 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投标人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2 25 日至 2026 3 13 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3 18 9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3.8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0518-8225603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中杭燃机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72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

联系人:赵祝全

联系人:纪英智、柳亚男

电话: 0518-82256178

电话: 0518-82106687

邮编: 222000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jiyingzhi@jsyangjing.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圩新区招投标办

联系电话: 0518-82256030

10.3 异议渠道

1 )异议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或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等;

2 )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人需联系招标人获取地址,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3 )采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的,有关要求:

1 )异议人需先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陆账号,在首页选择异议投诉模块,在异议投诉模块中提交异议书。

2 )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咨询电话: 0518-82256030

10.4 异议提出的时间:异议、投诉时执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 2025 181 号),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1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在 20 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 10 日至 19 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