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营路(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王营路(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
- 项目名称: 王营路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王营路工程
- 项目地址: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东起西华路,西止九旭大道,九旭大道东侧,庆安干渠西沟南侧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交通、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
- 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东起西华路,西止九旭大道,九旭大道东侧,庆安干渠西沟南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8
项目详情
王营路 (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王营路 (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 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 投 【 2025 】 1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 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王营路 (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东起西华路,西止九旭大道,九旭大道东侧,庆安干渠西沟南侧。
2.1.2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有 道路、 交通 、 排水、路灯、绿化 等 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7113374.14 元;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王营路 (九旭大道-西华路)工程,包含道路、大型土石方、绿化、照明、交安设施 、排水管网等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 , 且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含) 以上注册建 造师 ( 资格 ) , 并取得 《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 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 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定代 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 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 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 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 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
3. 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 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 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 025 年 08 月 04 日 至 2025 年 0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 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 源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221.229.205.226:8000/ tpbidder ) ”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1 投标 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0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5. 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 “徐 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 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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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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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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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1 |
清标标准 |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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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2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 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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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3 |
评标入围方法和 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确认 : 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2 、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 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 人应当入围而评标 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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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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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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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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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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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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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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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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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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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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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 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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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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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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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资质核查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 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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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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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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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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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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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 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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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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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2.2 项规定 ①投 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 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 未改变 “招标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未改变 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 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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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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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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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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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A.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96 分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 分 A+B=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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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 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 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 95-98% ,开标时由招 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 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 0 % ;(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 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 林绿化工程为 84% ~ 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 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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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 (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 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 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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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 (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值,G值为 4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 4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 4 = 3.10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http :// www . jszb . com . cn / jszb / )、徐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 ggzy . zwb . xz . gov . cn ) 上发布 。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0516-88308810
10.1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 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 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 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16-67031705
代理机构: 江苏珺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睢宁县睢河街道永昶东路幸福家园西门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 15195468883
2025 年 08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