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二期工程测量D.S04.XTE07标
- 项目地址: 南京市
- 规模: 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南京段)起自苏皖省界,经北斗产业园站,止于南京北站
- 概况: 2.1建设地点:南京市 2.2招标范围:①宁滁城际DK52+438.17~DK54+130.000~DK54+506.228的土建、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 ②宁滁城际省界DK49+485.435~DK52+438.167的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DK54+506.228~DK55+155.353的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 ③同步实施4号线区间左线左DKⅡ2+732.722~左DKⅡ3+069.457,同步实施4号线区间右线右DKⅡ2+868.736~右DKⅡ3+070.612,同步实施18号线区间右线DK4+818.223~右DK4+886.642,18号线出场线CRDK0+318.232~CRDK0+386.098的土建阶段的工程测量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3
项目详情
(
市交易中心
)
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
二期工程测量D.S04.X-TE07标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D2501185-06KC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0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现对该项目
二期工程测量D.S04.X-TE07标
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
:
①宁滁城际DK52+438.17~DK54+130.000~DK54+506.228的土建、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
②宁滁城际省界DK49+485.435~DK52+438.167的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DK54+506.228~
DK55+155.353的轨道、安装及装修阶段的工程测量;
③同步实施4号线区间左线左DKⅡ2+732.722~左DKⅡ3+069.457,同步实施4号线区间右线右DKⅡ2+868.736~右DKⅡ3+070.612,同步实施18号线区间右线DK4+818.223~右DK4+886.642,18号线出场线CRDK0+318.232~CRDK0+386.098的土建阶段的工程测量。
2.3 服务
期限:
70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1,95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城市轨道
2.6 工程规模:
南京至滁河市域(郊)铁路(南京段)起自苏皖省界,经北斗产业园站,止于南京北站。同步实施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18号线引入国铁南京北站的相关工程。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局、原国家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
具有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项目业绩;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测量(绘)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具有注册测绘师资质(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考试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4年10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5-12-03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4.00 分
勘察方案部分:20.00 分
投标报价:66.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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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0 ~ 4.00) | 具有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项目业绩,每项得4分。参与评审的业绩限1项。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 ~ 4.00) | 具有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每项得4分。参与评审的业绩限1项。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资历 (0 ~ 4.00) | 具有测量(绘)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质(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考试合格证),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 项目总工资历 (0 ~ 2.00) | 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限1人,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 (2) | 勘察方案 | 投入仪器设备 (0 ~ 3.00) |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先进,能较好地满足工程测量要求。 |
| 对测量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0 ~ 6.00) | 有完善的测量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 ||
| 对重点和难点的分析 (0 ~ 6.00) | 针对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提高本项目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的技术建议。 | ||
| 工作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0 ~ 5.00) | 有完善的工作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2
分,每低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9号 | 地址: | / |
| 联系人: | 毛辛培、潘磊 | 联系人: | / |
| 电话: | 025-51896110 | 电话: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