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7-2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 项目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道路全长约1586米,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其中:姚北路(富土路以东段)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宽约24米,1-20米简支梁桥1座,雨水最大管径D1500mm;杨湾路改造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宽约24-28米,雨水最大管径DN1000m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586米,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其中:姚北路(富土路以东段)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宽约24米,1-20米简支梁桥1座,雨水最大管径D1500mm;杨湾路改造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宽约24-28米,雨水最大管径DN1000m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8

项目详情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 E32050918620005690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审发〔 2023〕208号 、吴行审审发〔 202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吴江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一标段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 1586米,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景观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其中:姚北路(富土路以东段)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宽约24米,1-20米简支梁桥1座,雨水最大管径D1500mm;杨湾路改造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宽约24-28米,雨水最大管径DN1000mm

2.3 招标范围: 施工 及保修阶段 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 5 9 1 日至 202 7 1 23 日共 51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价约 5600 万元,监理费约 93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规定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 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使用单位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6 )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 [2022]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7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 2022 7 月至今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金额 55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除外 )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 或监理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 为准 。类似工程信息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 法,苏建招办 [2014]8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 [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 5 8 4 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 吴江区公共资源 电子 交易 平台 新系统 (移动 /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 CA 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 0512-6398501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8 18 9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吴江区公共资源 电子 交易 平台 新系统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 递交 的或者 未递交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云梨路 址: 吴江区 交通路 3236号二

编: 编:

人: 范清 人: 费振芳

话: 0512-63960757 话: 0512-63663868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 25 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