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皋市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一标段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如皋市
- 规模: 本工程为如皋市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主要是屋顶漏水、墙面剥落、下水管、污水管堵塞、路牙损坏等小区内维修等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主要是屋顶漏水、墙面剥落、下水管、污水管堵塞、路牙损坏等小区内维修等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共4个标段 ; 废标),维修工程量达到合同金额(200万元)后,合同自动终止;维修工程量未达到合同金额,但是承包时间达到一年时,合同也自动终止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6
项目详情
如皋市 2025 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 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已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如皋市 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主要是屋顶漏水、墙面剥落、下水管、污水管堵塞、路牙损坏等小区内维修等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共 4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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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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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如意一、二、三组团、如意东组团、绿源小区及新生社区辖区内的老小区 ,上述范围内单项合同价 10 万元及以下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城市创建及招标人交代的其他维修任务等。 |
200万元 |
有效投标报价 ≤费率8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此范围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者为废标),维修工程量达到合同金额(200 万元)后,合同自动终止;维修工程量未达到合同金额,但是承包时间达到一年时,合同也自动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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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新北小区、辉业、城北二组团、新王庄大辰、惠北小区、新王庄别墅区、柴湾小区、城北西小区、城北东小区、城北小区、城北一组团 、滨河佳苑 及城北社区辖区内的老小区 、及皋开公司拟移交的小区,上述范围内单项合同价 10 万元及以下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城市创建及招标人交代的其他维修任务等。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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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蓝湾景天安置区、庆余东、庆余西、邓元新村、太平南、太平北、执法局以及东风、普济、庆余、太平社区辖区内的老小区,上述范围内单项合同价 10 万元及以下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城市创建及招标人交代的其他维修任务等。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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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邓元小区、镇南小区、鹿门东小区、鹿门西小区、北郊花苑、如意湾三期、平园池小区、野林别墅区,上述范围内单项合同价 10 万元及以下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城市创建及招标人交代的其他维修任务等。 |
200万元 |
本工程共分 4 个标段,开标时按 一 标 ~ 四 标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标段;(本项目每个标段维修工程量达到200万元金额后合同自动到期截止)。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合同期满一年或施工单位工程量达到 20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经 招标 人考核合格且办理区内立项,有下一年度计划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如皋市 2025年开发区安置(老)小区零星工程 ;主要是屋顶漏水、墙面剥落、下水管、污水管堵塞、路牙损坏等 小区内 维修 等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 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 及 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 4 . 2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 4 . 3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4 . 4 企业近 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4 . 5 企业近 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 款 3. 4 . 3 中 “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 24 年 12 月 26 日,则 “近2年”是指从20 22 年 12 月 27 日以来的 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 4 . 4 ~3. 4 . 5 中所称 “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 4 . 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 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 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26 日 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12 月 26 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 94分、投标人信用评定分:6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周春彬
电 话: 0513-6877832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 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 18068959759
202 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