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
- 项目名称: 盱眙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淮安市盱眙县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盱眙县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位于淮安市盱眙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农村生态河道12条,长25.85km,土方量29.5318万m3,种植绿化苗木5160株,撒播三叶草草种227050m2,配套滚水坝9座,B4.5L6.0桥1座,购安太阳能路灯20盏 ;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项目和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4
项目详情
盱眙县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县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 已由 淮安市水利局 以 盱水发 (2024]201号 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自筹及省级奖补 ,招标人为 盱眙县农村河道疏浚 整治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 理机构为 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盱眙县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位于淮安市盱眙 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建设农村生态河道 12 条 ,长 25.85km ,土方量 29.5318 万 m3,种植绿化苗木 5160 株 ,撒播 三叶草 草种 227050 m2 , 配套滚水坝 9 座 , B4.5L6.0桥 1座,购安太阳能路灯20盏 。 具体 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概算投资金额约 61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 1个标段,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 8 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上传至 “其他资料”】。
( 2)业绩要求:202 2 年 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 3.验收证 明 (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
(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 遣的项目 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 )), 项目经理不得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0 2 2 年 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 不可 );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 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 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 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 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 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 程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 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 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 料 ”,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 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 全员均应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 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中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由水利部颁发 ),链接诚信库;
( 9 )施工设备要求:/
( 10 )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
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 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 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 描件,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 其他资料 ”,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 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 监督部 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 料 ”,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 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 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 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5年 1月 17 日至 2025年 2 月 14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 电子化交 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 投标诚信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 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导航→操作 手册 →《淮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CA 证书办理 点: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 孙女士,电话: 18994570775。 投标单位 CA 证书 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 电话: 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2 月 17 日 9时 0 0分,电 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 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 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 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 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 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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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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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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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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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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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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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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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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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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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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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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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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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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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 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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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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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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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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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 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 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评标办法赋分证明材料需要链接诚信库的必须链接,否则 不予计分。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 :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 投标后, 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 平均值; 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 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四舍 五入取整数值)】, α取0.6,0.62,0.65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 招标人代表在开 标时抽取, 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 , 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 个数 >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 标报价个数 ≤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 、投诉、 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 价 539 . 62802 万 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分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 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 65分;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业绩 5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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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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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投标报价 |
65 |
l、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含 )~ 100 %(含)之间的得65 分; 2、在评标基准价的100%以上时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在评标基准价的97%以下时每超过-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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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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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场布置、其它 临时设施布置 |
4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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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 导流 及施工降排水 |
3 |
有完整的施工 导流 方案 , 方案可行 、 措施 合理 , 得 1.5分;施工降排水方案 可行、措施 合理 , 得 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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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道疏浚 |
6 |
河道疏浚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 6 分。有 缺陷酌情 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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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土保持工程 |
3 |
苗木、草皮 (籽)采购、检疫等质量控制措 施可行得 1分,施 工及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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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套建筑物工 程 |
3 |
配套建筑物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有保障 1分;工程施 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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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矛盾协调 |
2 |
施工矛盾分析、协调、思路、措施等合理可 行得 2分。有缺陷酌 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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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进度及资源 配置计划 |
3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 1分, 进度 保证措施可行的 1 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 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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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保证措施 |
3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 3分。有缺 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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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境保护、文明 施工、安全生产 |
3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 1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1分;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 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 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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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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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任项目经理 业绩 |
1 |
202 2 年 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 任单项合同金额 ≥ 40 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 绩得 1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 施工合同协 议书; 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 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 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 );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 可。 4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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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2 |
202 2 年 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 合同金额 ≥ 40 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 分, 最高得 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 协议书; 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 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 );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经理业 绩优先 。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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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任技术负 责人职称 |
2 |
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 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 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 2 分 ;水利工程中级技 术职称证书的,得 1 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行政部门 (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 会评审的为准。 |
注 : 投标人必须按 “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 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 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17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17-88226507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盱眙县盱城街道二山路 2-4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517- 88332298
盱眙县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