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沛县敬安镇
- 规模: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计划总投资约900万元,项目位于敬安镇,西起紧鞍中路东侧,经尚武路、新民南路,东至钢城路西侧,路线全长约710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沛县敬安镇 2.1.2建设规模: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计划总投资约900万元,项目位于敬安镇,西起紧鞍中路东侧,经尚武路、新民南路,东至钢城路西侧,路线全长约710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 项目施工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 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沛经审发 [202 4 ] 15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沛县敬安镇
2.1.2建设规模: 沛县敬安镇安平路(敬韩线)工程,计划总投资约 900万元,项目位于敬安镇,西起紧鞍中路东侧,经尚武路、新民南路,东至钢城路西侧,路线全长约710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约 733.96 万 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合格 ;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 1 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 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 ( 资质), 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 贰 级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 ( 资格),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且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6 年1月7 日09时00分至 2026 年1月13日17时 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 5 年 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 6 年 1 月 16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 . 投标 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 2 6 年 1 月 19 日 0 9 时 30 分 。
5.2 逾 期 上 传 或 未 上 传 到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 221.229.205.226 :8000/tpbidder)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 字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
6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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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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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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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和 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6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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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95% ~ 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0%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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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1) |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 ,每高 1% 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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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3 ( 2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分) |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评价类别: 市政工程 )结果计取(以徐 州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动 态 查 询 系 统 “网 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 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 , G 值为 4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 % × 4 = 3.10 )。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1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8 .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 26 年 1 月 7 日至 20 26 年 1 月 13 日。
9 .其他
9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 2020】1号文件。
9 .2工程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限额为工程合同价的 40%,分三批拨付启动资金和工程预付款,即工程开工确认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6%,工程量确认完成50%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合同价的12%;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并以双方约定的审计机构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5%后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依据。
9.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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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部门电话: 0516-68867881
招标人: 沛县敬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沛县 敬安镇金虹大道 4号 地 址: 沛县新城区汉邦路 5号
邮 编: 221600 邮 编: 221600
联系人: 王东 联 系 人: 孟伟
电 话: 0516-68938892 电 话: 0516-89648809
20 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