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5-08-0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通州区车管所
  • 规模: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具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 2.1.2建设规模: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具体 ; 1)包含但不限于: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高新管备〔 2025〕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区 车管所、检测中心

2.1.2 建设规模: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为 103.5 万元 含暂列金人民币 5.5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实际以开工报告之日为开工时间,含各类节假日,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期除外

注: CA 系统工期统一填 12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1 包含但不限于: 通州区车管所、检测中心消防改造 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有效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 机电工程 ),同时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特别提醒: ①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 )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②项目负责人提供江苏省二级建造师 证书 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 全省统一主体库 ,否则不予认可。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8 1 日至 202 5 8 14 9 0 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8 14 9 0 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方法 均值入围法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州区金霞路 555 号江海圆融汇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号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刘工

15262857298

0513-86101116、1530648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