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标
- 项目地址: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东至鸿大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开发西路沿路绿地
- 规模: 本住宅项目用地面积2847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2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GZ4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 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东至鸿大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开发西路沿路绿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5
项目详情
GZ418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理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418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扬开管审备 [2024]329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九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东至鸿大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开发西路沿路绿地。
2.2 工程规模: 本住宅项目用地面积 2847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72000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GZ418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文明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投资控制;( 2 )工期控制;( 3 )质量控制;( 4 )信息管理;( 5 )合同管理;( 6 )安全文明管理;( 7 )组织协调;( 8 )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 73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2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2 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1 人(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符合扬建工( 2014 ) 8 号、扬建管( 2020 ) 1 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近 3 个月(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 )中任意一个月 的 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及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09 时 3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九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大庄路 2 号 7 号楼 4 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电 话: 1366526334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68652606@qq.com
9. 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