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窑湖小镇消防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宜兴市张渚镇茗远路西侧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483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4037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83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张渚镇茗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83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4037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83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造价咨询(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8
项目详情
窑湖小镇消防站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系统)
标段编号: YXJS2024040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窑湖小镇消防站项目 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宜发改投资许( 2023)39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 网上不见面开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宜兴市张渚镇茗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5483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 4037万元 ;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约 183 万元 ;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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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期限:按项目建设期限及现行政府投资工程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 2)工程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建设至保修期结束;
( 3)项目管理服务期限:按项目建设期限;
2.1.6工作质量目标: 合格。
2.2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造价咨询(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 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
(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
3.3项目咨询机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不得兼任):
3.3.1造价咨询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3.3.2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 2个(含2个)。
3.3.3项目管理负责人 :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2 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业绩(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3 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中标 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及具备相应的资质。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系统 ;
5.3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4 月 29 日 08 时 40 分 。
6.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 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宜兴市张渚镇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沈先生
电 话: 0510-8032863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渚镇 澄光路 1号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13 9 061542 08
2024 年 4 月 16 日
注: 1、 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 [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职称提供职称证。
2、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