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 项目地址: 锡山区鹅湖镇鹅真荡
- 规模: 围隔总长约5124米,修复航标灯1座,新建警示灯3座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鹅真荡、嘉菱荡、蔡湾荡处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位于锡山区鹅湖镇鹅真荡、嘉菱荡、蔡湾荡处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4
项目详情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
施工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
(
工程项目名称
)
已由
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关于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的批复
锡山数据投【
202
5
】
14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
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
目业主)为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
构为
江苏欣希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鹅真荡、嘉菱荡和蔡湾荡围隔更新项目
施工
(标段名称
)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锡山区鹅湖镇鹅真荡、嘉菱荡、蔡湾荡处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本项目位于锡山区鹅湖镇鹅真荡、嘉菱荡、蔡湾荡处。鹅真荡:布设浮体泡沫直径
450
毫米黑色橡胶围隔总长
2224
米,浮体泡沫直径
300
毫米黑色橡胶围隔总长
1924
米,修复航标灯
1
座,新建警示灯
3
座。嘉菱荡:浮体泡沫直径
450
毫米黑色橡胶围隔总长
585
米。蔡湾荡:浮体泡沫直径
300
毫米黑色橡胶围隔总长
390
米。工程规模总量:围隔总长约
5124
米,修复航标灯
1
座,新建警示灯
3
座。
工程总投资概算为
559.51
万元
。工程等别为
V
等,其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5
级,
次要
建筑物等级为
5
级。
2.3
本
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
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
工程预算约为
496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向业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至中标价的
5%。
2.5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
中标
价的
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
业绩要求
:
/
。
(
3
)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
2021
~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
,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6
)
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
(
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内附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3
月
三个月的缴费单
)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3
月
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7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
8
)
信用等级要求:
/
。
(
9
)
其他要求:
①从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信用中国”公布的,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②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无锡市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交易系统计划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主体库系统切换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
点起,至
2025
年
5
月
5
日
12
点结束。因本项目开标时间晚于上述时间,为保证招投标活动不受主体库切换影响,现约定如下:投标人须把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主体(诚信)信息库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
-
商务标其他材料(除报价及清单)”模块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评审时以“第一信封
-
商务标其他材料(除报价及清单)”模块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不再以诚信库为准。招标文件中约定与本条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
获取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
获取期
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
(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18/10/26/2638857.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
1
.
2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
招标文件
4.
2
.1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
2
.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
00
元
,售后不退。
4.
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
获取
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
及
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495.03775
万元
。
7.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8.1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2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团结南路
3
号;联系方式:
0510-88258576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路
6
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0510-88741113
招标
代理机构
:
江苏欣希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御园一期
60-1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王工、戴工
电
话:
17306122615
传
真:
0510-83562222
电子邮件:
1249508693@qq.com
11.备注
202
5
年
4
月
23
日
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无锡市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交易系统计划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主体库系统切换时间从
2025年4月30日20点起,至2025年5月5日12点结束。因本项目开标时间晚于上述时间,为保证招投标活动不受主体库切换影响,现约定如下:投标人须把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主体(诚信)信息库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商务标其他材料(除报价及清单)”模块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评审时以“第一信封-商务标其他材料(除报价及清单)”模块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不再以诚信库为准。招标文件中约定与本条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