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抽水一站更新改造工程上、下游水流流态动床试验(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淮安抽水一站更新改造工程上下游水流流态动床试验
- 项目地址: 淮安市境内
- 范围: 按原规模更新改造,泵站设计流量90立方米每秒,设4台机组(含备机1台),单机流量30立方米每秒,拆建站身及上下游连接段,泵站上下游引河疏浚 ; 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结合数学模型主要研究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1)根据淮安枢纽调度运行规则,模拟泵站在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工程范围内水流流态和流速分布情况,对淮安一站、二站上下游引河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流措施; (2)研究泵站上下游引河泥沙冲淤规律,根据工程布局分别提出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的河道冲淤平衡条件,以及河道防淤运行控制原则,为工程引河清淤断面设计、后续枢纽调度运行控制提供依据; (3)研究分析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引河流态、引河淤积程度对泵站效率和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并提出改善措施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按原规模更新改造,泵站设计流量90立方米每秒,设4台机组(含备机1台),单机流量30立方米每秒,拆建站身及上下游连接段,泵站上下游引河疏浚。匡算工程总投资约1795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结合数学模型主要研究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1)根据淮安枢纽调度运行规则,模拟泵站在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工程范围内水流流态和流速分布情况,对淮安一站、二站上下游引河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流措施; (2)研究泵站上下游引河泥沙冲淤规律,根据工程布局分别提出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的河道冲淤平衡条件,以及河道防淤运行控制原则,为工程引河清淤断面设计、后续枢纽调度运行控制提供依据; (3)研究分析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引河流态、引河淤积程度对泵站效率和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并提出改善措施。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电子投标文件按911天填写) (1)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管理单位基本资料后5天内完成编制试验大纲,报管理单位审查;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现场水文观测及泥沙取样,30天内提交水工模型试验的中间成果,进行中间成果评审; (3)水工模型试验中间成果经过评审后30天内提交正式模型试验成果,包括水工模型试验报告、试验照片及录像光盘等。 (4)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阶段,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项目初设审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水利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闸站工程水工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抽水一站更新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农经发 [2025]238号文 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减少项目变更,现对淮安抽水一站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上、下游水流流态动床试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按原规模更新改造,泵站设计流量 90立方米每秒,设4台机组(含备机1台),单机流量30立方米每秒,拆建站身及上下游连接段,泵站上下游引河疏浚。 匡算工程总投资约 17952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结合数学模型主要研究以下 3 个方面的内容:
( 1 )根据淮安枢纽调度运行规则,模拟泵站在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工程范围内水流流态和流速分布情况, 对淮安一站、二站上下游引河范围 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流措施;
( 2 )研究泵站上下游引河泥沙冲淤规律,根据工程布局分别提出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的河道冲淤平衡条件,以及河道防淤运行控制原则,为工程引河清淤断面设计、后续枢纽调度运行控制提供依据;
( 3 )研究分析泵站不同运行工况下(涵盖淮安一站、二站同时运行和独立运行情况)引河流态、引河淤积程度对泵站效率和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并提出改善措施。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电子投标文件按 911 天填写)
( 1 )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管理单位基本资料后 5 天内完成编制试验大纲,报管理单位审查;
( 2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 成现场 水文观测及泥沙取样, 30 天内提交水工模型试验的中间成果,进行中间成果评审;
( 3 )水工模型试验中间成果经过评审后 30 天内提交正式模型试验成果,包括水工模型试验报告、试验照片及录像光盘等。
( 4)在项目初步 设计审批阶段,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项目初设审批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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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闸站工程水工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 业绩 证明材料 需 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b.成果验收证明或鉴定材料( 如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模型试验已完成,须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 5)其他要求: 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 30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负责(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最新消息:《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通知公告));
(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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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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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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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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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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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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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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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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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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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保险 |
项目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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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T×0.6+M×0.4
T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M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且≤10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④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M= T ×85%。
备注: (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1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业绩:3分;
B:资源配置(人员素质、试验室):16分
C:服务实施方案(试验及技术研究): 51 分
D:投标报价: 30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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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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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3 0 分) |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 =0%)的,得3 0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评标基准价以上的(偏差率 >0%),偏差率每高1%,在3 0 分基础上扣 1分; 评标基准价以下的(偏差率 <0%),偏差率每低1%,在3 0 分基础上扣 0.5分; 注: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 “四舍五入”。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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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能力 ( 1 9 分) |
①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成的闸站水工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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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已完成的闸站水工模型试验研究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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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人员素质 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人得2分,最多得1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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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投标人试验室 具有水利类省级及以上重点试验室的得 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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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试验及技术研究方案( 5 1 分 , 暗标 ) |
① 项目的理解 对本项目的现状调查和理解,项目概况描述清楚,合理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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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总体试验及技术研究方案 对本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进行阐述,研究具有一定深度,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高且合理可行得 1 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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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合理可行得 1 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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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拟投入仪器设备和研究场地 投入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充分满足项目需要得 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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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进度保证措施 对项目研究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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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项目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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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协调配合措施 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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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合理化建议 对本项目后续设计、施工的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措施得当、清晰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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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投标文件 “ 试验及技术研究方案 ”(暗标)编制内容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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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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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业绩 证明材料 需 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b.成果验收证明或鉴定材料( 如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模型试验已完成,须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 ,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 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否则不予认可。 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5115363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 209号
联系人:冷女士
电话: 0514-89710567
邮箱: 5240491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