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G+智能工厂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经一路、冶长泾路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G智能工厂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经一路冶长泾路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经一路北起创新路、南至冶长泾路,全长约1200米,道路标准宽度4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绿化、交安设施、照明等;冶长泾路一期一段西起吴开路,东至徐家观路,二段西起经一路,东至滨河路,全长约1140米,道路标准宽度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绿化、交安设施、照明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景观绿化、交安设施、道路照明、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现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配合等; 2.2.2施工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2
项目详情
经一路、冶长泾路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5G+智能工厂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开管审投备【 2023】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唐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经一路、冶长泾路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经一路北起创新路、南至冶长泾路,全长约 1200米,道路标准宽度4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绿化、交安设施、照明等;冶长泾路一期一段西起吴开路,东至徐家观路,二段西起经一路,东至滨河路,全长约1140米,道路标准宽度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绿化、交安设施、照明等。
2.1.3合同估算价: 合同估算价 约 23286.83 万元,其中 设计费约 475.28万元、 建安投资约 22811.55 万元(经一路 约 15445.72 万元 ,冶长泾路 约 7365.83 万元 )。
2.1.4总期限要求: 360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26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无
2.2招标范围:
2.2.1 设计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 道路、桥梁、 给水、排水、 景观 绿化、 交安设施、道路照明、 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现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配合等;
2.2.2 施工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等基本设施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 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设计资质,其中市政设计资质要求为: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行业乙级(或以上) 设计资质, 且同时具备 市 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施工资质, 可以组成联合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 注册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
(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 19 年 05月 01 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 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2)工程施工业绩:20 19 年 05月 0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 000 万元(或以上)市政工程;
( 3)工程设计业绩:20 19 年 05月 0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 5 000 万元(或以上)市政工程设计;
注: 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C、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D、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
本项目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的人员;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联合体协议书上盖章,未盖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
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6其他要求:
(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4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 5 )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 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 号);
( 6 )本项目执行《关于 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 7)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 8)本项目执行省招标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4 日 00:00:00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320/480734b3-12fb-4372-a879-ab6fd6896eaa.html
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唐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相城区经开区蠡塘河路 900 号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兴旺路 1号四楼
邮编: 215100 邮编:215100
联系人:曹晓露 联系人: 陈继云 张晋如
电话: 0512-65803650 电话:0512-66185191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