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镇湖锦湖花园四期
  • 规模: 对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室内外等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53.761707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镇湖锦湖花园四期 2.2建设规模:对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室内外等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53.761707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 概况: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镇湖锦湖花园四期 2.2建设规模:对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室内外等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53.761707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定额工期(日历天)招标工期(日历天)标段编号:N3205010304000506001001标段名称: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范围: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53.761707定额工期(日历天):/招标工期(日历天):100 2.4其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9

项目详情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虎行审投项【 2024 15 号、苏虎数据项建【 2024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镇湖锦湖花园四期

2.2 建设规模: 对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室内外等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2650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653.761707 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506001001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锦湖花园四期配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653.761707

/

100

2.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8-01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含加固)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含加固的,须提供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

3.5 信誉要求: /

3.6 其他要求: 1 )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 1 )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 )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08-12 00:00 2024-08-19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08-23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上述 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218.4.45.172: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

苏州高新区

址:

苏州高新区汾湖路 99 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 7 3

编:

215011

编:

215011

联 系 人:

范丽丽

联 系 人:

孟玉平

话:

0512-66801270

话:

0512-69589240

真:

真:

0512-6818310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946568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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