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农产品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黄花塘镇旧铺社区
- 范围: 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按下表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2、B值抽取方法: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3、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合计0元)后参与计算和抽取。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黄花塘镇旧铺社区; 2.1.2建设规模: 占地约10亩,拟建设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建成后为当地提供农产品及相关文化展示的功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9
- 开标时间: 2025-06-1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农产品服务中心工程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 202 5〕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农产品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 黄花塘镇旧铺社区 ;
2.1.2建设 规模: 占地约10亩,拟建设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建成后为当地提供农产品及相关文化展示的功能。
2.1.3招标控制价: 900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2.5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887.5万元。承包人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确保建安工程费在限额之内),详见招标文件。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6月 23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6月 28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1) 设计 要求 的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全部设计服务和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如需安评、稳评、水土保持等,以及因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 。
本标段施工范围 :旧铺农产品展示中心(农贸市场)用房建设为砖混框架结构两层,面积约为50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展示中心内部展位及内部装修、消防设施、展示中心停车场及周边道路改造提升、雨污水管网、公厕、垃圾收储设施、智能监控系统、快检设施设备、专用电力设施等。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注: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 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6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
(要求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7 .1自 2023年4月27日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 .2 自2024年4月27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 .3 自2025年1月27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的;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4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77.204.6:17001/Website/#/。的信息为准)。
3.1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 ),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 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 10 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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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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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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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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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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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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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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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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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 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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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且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投标 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相应资质 ,从诚信库中勾选 上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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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 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 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师或者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 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 )并同时 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 、 投标人拟 派 项目设计 负责 人 必须 具备 注册建筑师 。 注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 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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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被委托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或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 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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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 的联合体 申请 人 参与 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 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 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成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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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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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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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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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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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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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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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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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1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88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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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
( 1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证书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 2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0.6 分,本项最多得 0.6 分。 ( 3 )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0.4 分。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但必须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文件。) 以上( 1 )、( 2 )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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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 1 分) |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工程合同额≥ 7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 备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 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无竣工验收证明,视同为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提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 记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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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 88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6 分) |
采用苏建招办〔 2017 〕 7 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五( ABC 合成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每高 1% 的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 法五: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 = ( A × 50%+B × 30%+C × 20% )× K ; A= 招标控制价×( 100%- 下浮率△); B= 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 与招标控制价× 30% 之和下浮 25% (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下浮系数 K 、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按下表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 K :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 下浮率△ ( 房屋建筑工程 )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 、 B 值抽取方法: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 1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 2 )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 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 3 )若均不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范围内,则将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 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 4 )若以上( 2 )、( 3 )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 值的 95% (及 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 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3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合计 0 元)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4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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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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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0 -1 ; 2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0 -0.5 ; 3 .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0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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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
1. 总体概述( 1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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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管理方案( 2 分) |
1 .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 .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 .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 .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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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管理方案( 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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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 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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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的重点难点( 1 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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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 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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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 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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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1 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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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一页扣减 0.1 分。 ( 3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企业 logo 、人员名称等,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允许编制与本工程相关的表格、图示或效果图,但不得出现以上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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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审因素: ? 商务标 ? 经济标 ? 技术标 2 、评审顺序:(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和业绩) 进行评审,根据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 9 家至下一轮环节, 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9 名的,全部进入下一轮评标。“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 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对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 将“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 7 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7 名的,全部被评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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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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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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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标准 |
1、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2、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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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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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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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电话:0517-89729951 0517-8821237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黄花塘镇旧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盱眙县黄花塘镇旧铺社区
联系人:王如贵 电话: 0517- 88431154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姚素珍 电话:0517-88226767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