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12 万吨再生水项目设计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1-2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12万吨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瓜泾路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44923平方米,新增箱体内设格栅、进水泵房、沉沙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和综合楼等建(构)筑物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瓜泾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4923平方米,新增箱体内设格栅、进水泵房、沉沙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和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新增建筑面积约37849.96平方米。拟购置再生水处理、污泥处理等相关设备1套,铺设厂外进出水管道约2.3公里,管径DN1600;项目建成后,再生水处理规模为12万吨/天;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 2.3标段划分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包括工艺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07

项目详情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 12 万吨再生水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 12 万吨再生水项目 已由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吴开审核发 2024 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 12 万吨再生水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瓜泾路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44923 平方米,新增箱体内设格栅、进水泵房、沉沙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和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新增建筑面积约 37849.96 平方米。拟购置再生水处理、污泥处理等相关设备 1 套,铺设厂外进出水管道约 2.3 公里,管径 DN1600 ;项目建成后,再生水处理规模为 12 万吨 / ;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

2.3 标段 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工期

( 日历天 )

E3205091862000695001001

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建设花港湾 12 万吨再生水项目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 (包括工艺方案)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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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2020 1 月至今投标企业承担过 7 万吨 / 及以上的 地埋式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 设计业绩;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 ( 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 ,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 业主 盖章证明 ) ,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地埋式或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的还可以提供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 财务要求 良好

3.5 信誉要求 良好

3.6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23 号)。

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01 24 17 00 分至 2025 02 07 17 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无系统 CA 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02 20 9 30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花港湾再生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 501 号凯悦大厦 5

邮编: 215200 邮编: 215200

联系人:郭昊旭 联系人:李明

电话: 0512-63980073 电话: 0512-634055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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