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应急排涵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应急排涵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 范围: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概况: 城区应急排涵(原名小涵闸),位于小涵河入新通扬运河河口,是通北高地西片涝水排入里下河区的重要口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3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6期(2023年)及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期(2024年),拟 开展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应急排涵二期工程的实施工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区级财政资金 。招 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
2.2 项目概况:
城区应急排涵(原名小涵闸),位于小涵河入新通扬运河河口,是通北高地西片涝水排入里下河区的重要口门。现状应急排涵设计排涝流量远不能满足应急排涝和水利规划要求。
为扩大江都通北主城区排涝出路,增加应急情况下的城区涝水外排能力,提高城市排涝安全保障能力,拟实施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城区应急排涵二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留原箱涵,扩建箱涵1座,长度约160m,并对出口河道进行拓浚整治,长度约120m。工程估算投资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YJPHEQ-SJ),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 变更)等 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和 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 勘察设计周期:
1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 、可行性研究设计预审后5天内,提供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 、可行性研究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4 、初步设计预审后5天内,提供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5 、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 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设计文件提交后1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6 、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7 、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8 、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
a.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b. 勘察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投资1200万元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业绩为准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须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勘察设备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 其他要求1: 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10)其他要求2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都分中心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 本合同勘察设计人实际完成工程勘测设计部分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相应勘测设计费 的100%( 费率)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 分值构成
( 1 )技术方案: 40 分;( 2 )资源配置: 8 分;( 3 )投标报价: 50 分;( 4 )投标人业绩: 2 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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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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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方案(40分) |
1 、工程勘察设计大纲(18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最少得0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最少得0分; (3)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最少得0分; (4)概 (估) 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分析全面准确合理得3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最少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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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10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理念和任务理解透彻、勘察设计总体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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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10分) |
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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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后续服务 (2分) |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间配合、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 ,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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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源配置(8分) |
1 、项目负责人素质(2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2)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具有工程投资1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 勘察设计 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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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负责人素质(6分) |
(1) 水工、测量(测绘)、 岩土、 规划、电气、 房建、 水保、造价等专业齐全,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注册证书 (水利部或住建部) 。证书齐全得4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 (2)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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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50分) |
最高限价为: 本合同勘察设计人实际完成工程勘测设计部分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相应勘测设计费的 100% 。 投标人报价等于最高限价的得46分,报价每低1%加1分 (下浮幅度未超过1%的不加分) ,最高得分为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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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业绩(2分) |
投标人业绩(2分) |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投资1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 勘察设计 业绩,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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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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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可兼得,优先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 其他内容
10.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江都区水务局
电话: 0514-808009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952722500
邮箱: 8574613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