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如东县钟山路88号
- 规模: 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2050.5m2,新建一栋教学楼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钟山路88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2050.5m2,新建一栋教学楼等 ;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降水、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含雨污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围墙、路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与原校区衔接位置修补恢复)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6
项目详情
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
根据
东行审投【
2024】274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如东县新区初级中学
,
招标人为
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如东县钟山路
88号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
2050.5m2,新建一栋教学楼等
。
2.1.3
合同估算价:
工程造价约
999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143个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3月5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2025年7月25日。
2.1.5
其他
:
根据通住建安〔
2020〕268 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 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如东县新区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降水、土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含雨污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围墙、路灯、交通标识标线、停车位划线、与原校区衔接位置修补恢复)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其他要求:
/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1
月
1
6
日
1
0
时
3
0
分至
202
5
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0 元整 。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
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
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登录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
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
“南通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如东县新区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
地
址:
/
邮
编:
226400 邮 编: 226001
联
系
人:
鞠建军
联
系
人:
范晓庆
电
话:
13962716018
电
话:
1776196600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招
标
人
: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
邮
编:
226400
联系人:
刘剑波
联系电话:
13656293261
传
真:
/
电子邮箱:
/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方法三;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
2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
|
2.
2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
拟派
项目经理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的
其他要求
|
||
|
2.
2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2
项规定
①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
未改变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
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
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
3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
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2.
?
以投标报价和
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值:
94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
|
|
|
2.
3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4
)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
3
.3(1)
|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
2.
3
.
3
(
2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6
分
)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
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1、首先“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有得分的 14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有得分的32家企业,市政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如东县新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建筑业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32.4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