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控设备
- 项目地址: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 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770万元;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交货地点:包括合欢路与张江路交叉口、槐扬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薇路通启路平面交叉口、水松路梧桐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枫香路平面交叉口、合欢路与西一环交叉口、彩林路枫香路交叉口、柳杉路与玉兰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与锡通大道路口、西一环与南二环交叉口、槐杨路玉兰路交叉口、茶花路枫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枫香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文旦路平面交叉口、茶花路槐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彩林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彩林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文旦路交叉口、彩林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荆路与柳杉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通启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柳杉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锡通大道平面交叉口、常春藤路梧桐路交叉口、海桐路与水松路交叉口等,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 概况: 2.1建设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770万元;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交货地点:包括合欢路与张江路交叉口、槐扬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薇路通启路平面交叉口、水松路梧桐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枫香路平面交叉口、合欢路与西一环交叉口、彩林路枫香路交叉口、柳杉路与玉兰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与锡通大道路口、西一环与南二环交叉口、槐杨路玉兰路交叉口、茶花路枫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枫香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文旦路平面交叉口、茶花路槐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彩林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彩林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文旦路交叉口、彩林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荆路与柳杉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通启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柳杉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锡通大道平面交叉口、常春藤路梧桐路交叉口、海桐路与水松路交叉口等,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14
项目详情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
2.2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770万元 ;
2.3 标段划分: 共 一个标段 ;
2.4 交货地点: 包括合欢路与张江路交叉口、槐扬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薇路通启路平面交叉口、水松路梧桐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枫香路平面交叉口、合欢路与西一环交叉口、彩林路枫香路交叉口、柳杉路与玉兰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与锡通大道路口、西一环与南二环交叉口、槐杨路玉兰路交叉口、茶花路枫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枫香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文旦路平面交叉口、茶花路槐杨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彩林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彩林路平面交叉口、彩林路文旦路交叉口、彩林路枫杨路交叉口、紫荆路与柳杉路平面交叉口、紫荆路与通启路平面交叉口、紫薇路柳杉路平面交叉口、柳杉路与锡通大道平面交叉口、常春藤路梧桐路交叉口、海桐路与水松路交叉口 等,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 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试运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2.6 招标范围: 包 括 但不限于 括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管控系统,供电设施,通信系统,后端系统等 全 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培训、后续接入及售后维修的相关专业化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 需求 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是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际实施能力的投标人;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有网络运营资格(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运营商只能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6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4 年 0 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沿河路 25 号 |
地 址: |
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
|
联系人: |
汤艳 |
联系人: |
陈芳敏、刘丽敏 |
|
电 话: |
0513-89008187 |
电 话: |
13814618609、18251304156 |
202 4 年 4 月 17 日
附件: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程序 |
投标人资格审查 → 技术标开标、评标 → 商务标开标、评标 → 确定中标候选人。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企业资质 |
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有网络运营资格(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运营商只能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注: ( 1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 2 )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系统中相应窗口(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投标设备及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 “ 供货要求 ”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3 项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技术部分(技术标): 60 分 投标报价(商务标): 40 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2.2.2 (1) |
技术标评分标准( 60 分) |
技术响应 ( 30 分) |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最大限度响应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 7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 7 分扣完为止,提供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2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技术响应方案的总体框架、重点及难点解决方案、系统功能、系统连接及调试等方面打分,各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所递交技术响应方案情况独立横向打分, 6 分<较好≤ 10 分, 3 分<一般≤ 6 分, 0 分<较差≤ 3 分;未提供技术响应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3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设计的与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综合应用平台及人脸识别系统的对接方案打分,各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所递交技术响应方案情况独立横向打分, 6 分<较好≤ 10 分, 3 分<一般≤ 6 分, 0 分<较差≤ 3 分;未提供对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4 、 行人穿红灯抓拍单元支持行人方向识别,所抓拍的违法图片可以进行组合,组合的图片能体现行人前进方向。得1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 5 、 存储支持对资源池的存储容量进行实时监控与趋势分析,对资源池可用的剩余天数和提前覆盖时间进行预测、提示。得1分,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扫描件; 6 、 投标人提供的接入服务器、云接入授权为同一品牌的( 投标人须提供 接入服务器、云接入授权为同一品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得1分;若不是同一品牌,则须提供云接入授权厂家出具的兼容性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本次投标的接入服务器能够无缝接入感知云并接受管理的能力,符合要求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
|
商务响应 (5分) |
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及安装期,每承诺提前 3 天加 1 分,满分 5 分。合同交货期及安装期以投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售后服务 ( 10 分) |
1 、提供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尽、措施具体。各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所递交售后服务方案情况独立横向打分, 5 分<较好≤ 7 分, 2 分<一般≤ 5 分, 0 分<较差≤ 2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2 、重要故障到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含)的得 3 分, 4 小时(不含)至 8 小时(含)的得 2 分, 8 小时(不含)至 12 小时(含)的得 1 分,超过 12 小时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安装及调试 方案 (10分) |
1 、各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图纸、项目清单、供货要求等拟定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施工方案、时间进度安排、质量控制、产品进场报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各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所递交施工组织方案情况独立横向打分: 5 分<较好≤ 7 分, 2 分<一般≤ 5 分, 0 分<较差≤ 2 分;未提供对施工组织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2 、拟派团队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一人具备通信或网络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须提供拟派团队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以挂靠公司、投资子公司等方式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
|
投标人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道路电子警察或治安监控业绩的, 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 同时 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如满足该要求的,同样予以得分。 |
||
|
注:技术标得分为技术标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2.2 ( 2 ) |
投标报价(商务标) 评分标准( 40 分) |
( 1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 6 %、9 7 %、9 8 %。 ( 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40 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4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 3 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