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工程监理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4-09-2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西侧
  • 规模: 项目总用地约300亩,拟投资13.2亿元,主要建设6万平方米冷链仓库、12万平方米高标准公共仓库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2.3工期要求:73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30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021886000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泰海行审备[2022]2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创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西侧、兴丰路两侧及九龙镇中储粮北侧、规划建设路西侧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约300亩,拟投资13.2亿元,主要建设6万平方米冷链仓库、12万平方米高标准公共仓库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2.3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021886000022001002
泰州市城北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工程监理
一期工程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等,履行工程监理安全法定职责。
490.0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监理费合同价的10%,工程施工至±0后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20%,主体工程封顶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以结算审计价作为基数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结算时以工程审计价作为计费基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024 3 月- 2024 8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海创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江州北路618号
地址: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五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3952688766
电话:
1505279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