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4G1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J6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至黄河南路规划绿化带,南至文昌东路,西至规划淮河路,北至灰粪港河规划绿化带
- 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J6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至黄河南路规划绿化带,南至文昌东路,西至规划淮河路,北至灰粪港河规划绿化带 ; NO.2024G14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至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工作和甲方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统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通风空调、装配式、幕墙、室内三网、广电、室外配套(含室外管网综合、总平面布置、室外道路、路灯、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配电房等)、绿化、围墙、地上建筑及地下室建筑(方案日照协助验算、施工图日照分析、规划面积核算等)、人防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设计)、地库深化(车位划线等)、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深化设计、绿建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所有费用),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所涵盖的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和其他为满足交付使用而应包含但未列明的项目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8
项目详情
NO.2024G14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O.2024G14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扬江数备
(2025)109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扬州龙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
J6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至黄河南路规划绿化带,南至文昌东路,西至规划淮河路,北至灰粪港河规划绿化带。
2.2 工程规模:
本
项目
总用地面积为
15.5138公顷。
其中
A地块用地面积为2
.
053
公顷
,容积率
≤
2.0,
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用地
;
B地块
用地面积为
4.7291
公顷,容积率
1.0<r≤1.5,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
C地块
用地面积
为
7.6652
公顷
,
容积率
1.0<r≤1.3,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详见地块设计条件
)
2.3 招标范围
:
NO.2024G14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含各专项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至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工作和甲方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统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通风空调、装配式、幕墙、室内三网、广电、室外配套(含室外管网综合、总平面布置、室外道路、路灯、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配电房等)、绿化、围墙、地上建筑及地下室建筑(方案日照协助验算、施工图日照分析、规划面积核算等)、人防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设计)、地库深化(车位划线等)、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深化设计、绿建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所有费用),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所涵盖的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和其他为满足交付使用而应包含但未列明的项目设计。所有设计内容不得有唯一性及指向性,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设计不含供电、燃气、室外三网管线设计(有线电视、电话、电信、移动、联动等)。
其他设计配合事项:
(
1)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审查工作(含发包人组织或要求的各项专业、专题、专家审查或优化设计,含设计变更审查);
(
2)工程实施阶段服务工作,包括: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4 设计
周期及
服务期限
:
(
1
)
设计
周期
:各地块设计分期实施,各地块具体设计实施时间已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各地块方案设计周期
20天,初步设计
(含初步设计概算)
周期
15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天,其他专项设计周期按实际进度要求执行(设计周期为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提交最终设计成果的时间)。
(
2)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起
直
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
2.5 合同估算价:
2467.05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
设计
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3 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个月(202
5
年
8
月至
2025年
10
月)中任意一
个
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
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3.3.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
推
荐该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
.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年
11
月
2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
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
方案
和
定标方案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龙汇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扬州市
江都区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
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
邮编:
225000
|
邮编:
225000
|
|
联系人:
卜先生
|
联系人:
徐刚、陈磊
|
|
电话:
/
|
电话:
0514-87880
638转8015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1270257487
@qq.com
|
10.备注
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
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
2016〕4 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扬州龙汇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14-87862935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5 年 11 月 21 日
评标方案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
1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
:
70
分
;
2
、
商务标:
设计
报价:
10
分
;
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
企业实力
:
5
分
;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设计
报价
(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
10分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
每低
1%扣0.2分,每高1%扣0.1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
|
方案设计
文件
(
70
分)
|
总体设计思路
(
15
分)
|
供应商
结合城市特征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研究项目周边区域级竞品,分析项目客群来源及需求,要求项目定位准确、匹配市场需求;构思严谨、创意新颖,响应当地政策
编写设计思路。
总体设计思路科学、严密、合理,描
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
15
分;
总体设计思路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得
11
分;
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7
分;
总体设计思路基本
一般
、描述
较差
得
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总平面设计
(
30
分)
|
1、布局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远期及分期发展。(满分
6
分)
布局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远期及分期发展的得
6
分;
布局较科学合理,已考虑远期及分期发展的得
4
分;
布局满足功能要求,未能考虑远期及分期发展的得
2
分;
|
||
|
2、交通流线是否流畅、便利。(满分
6
分)
总平面交通流线流畅、便利的得
6
分;
总平面交通流线较流畅、较便利的得
4
分;
总平面交通流线不太流畅、不太便利的得
2
分;
|
|||
|
3、功能分区及天际线设置是否合理。(满分
6
分)
总平面功能分区及天际线设置合理的得
6
分;
总平面功能分区及天际线设置较合理的得
4
分;
总平面功能分区及天际线设置不太合理的得
2
分;
|
|||
|
4、
停车位是否考虑齐全、分布合理。(满分
6
分)
停车位考虑齐全、分布科学、合理的得
6
分;
停车位考虑基本齐全、分布相对合理的得
4
分;
停车位考虑不齐全、分布不太合理的得
2
分;
|
|||
|
5、
注重处理
小区
主要出入口位置;解决好区内各种流线之间的关系。(满分
6
分)
小区
出入口位置、各种流线之间的关系处理合理的得
6
分;
小区
出入口位置、各种流线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对合理的,得
4
分;
小区
出入口位置、各种流线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合理的,得
2
分;
|
|||
|
建筑外
立面设计
(
7
分)
|
建筑风格与周边关系和谐、建筑立面色彩,材质,肌理美观的得
7
分;
建筑风格与周边关系相对和谐、建筑立面色彩,材质,肌理一般的得
5
分;
建筑风格与周边关系不和谐、建筑立面色彩,材质,肌理不合理的,得
3
分;
|
||
|
单体设计
(
10
分)
|
1、各栋各层单体平面图纸是否齐全。(满分
5
分)
各栋各层单体平面图纸齐全的得
5
分;
各栋各层单体平面仅有主要图纸的得
3
分;
各栋各层单体平面图纸不齐全的得
1
分;
|
||
|
2、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满分
5
分)
布局较合理完整的得
5
分;
布局可行性较弱的得
3
分;
平面布局不合理的得
1
分;
|
|||
|
方案效果图
(
8
分)
|
效果图清晰,细节丰富,能够真实、准确反应建筑的色彩、肌理、材质、体量、空间关系的得
8
分;
效果图一般,细节一般,基本真实、准确反应建筑的色彩、肌理、材质、体量、空间关系的得
6
分;
效果图模糊,细节单调,未能真实、准确反应建筑的色彩、肌理、材质、体量、空间关系的得
4
分;
效果图较少,未能完全表达方案思路的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注
: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15分)
|
项目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2)、方案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3)、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4)、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5)、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6)、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7)、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高分2分。其他不得分。
(8)、园林景观(环境艺术)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园林景观专业包含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艺术设计等专业,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此项最高分1分。其他不得分。
注
:上述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正常缴纳的近
3 个月中(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
|
4
|
企业实力
(
5
分)
|
企业业绩
(
2
分)
|
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
设计
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
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1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项目设计
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1
分)
|
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
设计
合同签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1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项目设计
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
(设计合同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设计合同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名称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履约业绩证明)应与拟加分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
|
||
|
获奖情况
(2分)
|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非厂房)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获得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此项最多提供2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获奖计算,不重复计分)
注
:设计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 专项、机电专项等。设计类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2025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
||
定标因素
(
1)设计成果
:
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
2)企业实力:
①过往业绩:
20
2
2
年
0
1
月
0
1
日
(以
设计
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具有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
非厂房
)设计
业绩
(
限评
5项)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4)
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
3)企业
荣
誉
①
自
2022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非厂房)获得
省级及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优秀工程
设计类奖项
(限评
5
项
)
;获奖材料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
获奖文件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