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泗阳县两河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廊道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招标范围
- 规模: 本工程位于泗阳县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两侧范围内,具体数量如下: (1)两河范围内枯死病株更新:栽植五角枫约2440株、栽植三角枫约2440株; (2)植物补植:栽植美国红枫1172株,栽植栾树879株,栽植乌桕879株,栽植贴梗海棠485株,栽植山楂485株,栽植柿树485株,栽植紫荆364株,栽植榆叶梅364株,栽植紫薇242株,栽植白皮松511株,栽植国槐1021株,栽植苦楝1201株,播种草籽约170000m2等工程, (3)附属工程:场地清杂约170026m2,散置石块20组,鸟类生态观测站4个,生态科普标识小品20个,太阳能固定式孢子捕捉器10个,太阳能风吸式杀虫灯(含全套配件)10个等工程; (4)林下经济:场地清杂1项、金蝉种苗1项、生态围网2140m、箱式管理用房2套、监控系统2套等工程
- 范围: 1.1工程地点: 泗阳县境内 1.2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泗阳县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两侧范围内,具体数量如下: (1)两河范围内枯死病株更新:栽植五角枫约2440株、栽植三角枫约2440株; (2)植物补植:栽植美国红枫1172株,栽植栾树879株,栽植乌桕879株,栽植贴梗海棠485株,栽植山楂485株,栽植柿树485株,栽植紫荆364株,栽植榆叶梅364株,栽植紫薇242株,栽植白皮松511株,栽植国槐1021株,栽植苦楝1201株,播种草籽约170000m2等工程, (3)附属工程:场地清杂约170026m2,散置石块20组,鸟类生态观测站4个,生态科普标识小品20个,太阳能固定式孢子捕捉器10个,太阳能风吸式杀虫灯(含全套配件)10个等工程; (4)林下经济:场地清杂1项、金蝉种苗1项、生态围网2140m、箱式管理用房2套、监控系统2套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泗阳县两河
(
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
)
廊道生态修复工程
-
林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8202002001
江苏泗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的
泗阳县两河
(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廊道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已经
泗发改投【
2024】1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建设申请省级和中央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泗阳县两河
(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廊道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泗阳县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两侧范围内,具体数量如下:
(
1
)两河范围内枯死病株更新
:
栽植五角枫约
2440
株、栽植三角枫约
2440
株;
(
2
)植物补植:栽植美国红枫
1172
株,栽植栾树
879
株,栽植乌桕
879
株,栽植贴梗海棠
485
株,栽植山楂
485
株,栽植柿树
485
株,栽植紫荆
364
株,栽植榆叶梅
364
株,栽植紫薇
242
株,栽植白皮松
511
株,栽植国槐
1021
株,栽植苦楝
1201
株,播种草籽约
170000m2
等工程
,
(
3
)附属工程
:
场地清杂约
170026m2,
散置石块
20
组,鸟类生态观测站
4
个,生态科普标识小品
20
个,太阳能固定式孢子捕捉器
10
个,太阳能风吸式杀虫灯(含全套配件)
10
个等工程;
(4)
林下经济:场地清杂
1
项、金蝉种苗
1
项、生态围网
2140m
、箱式管理用房
2
套、监控系统
2
套等工程。
1.3 工 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4.4-2025.1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
(
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
);
(2)
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40%;
(3)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5%;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6)
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无息
)
。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工程位于泗阳县京杭大运河、黄河故道两侧范围内,具体数量如下:
(
1)两河范围内枯死病株更新:栽植五角枫约2440株、栽植三角枫约2440株;
(
2)植物补植:栽植美国红枫1172株,栽植栾树879株,栽植乌桕879株,栽植贴梗海棠485株,栽植山楂485株,栽植柿树485株,栽植紫荆364株,栽植榆叶梅364株,栽植紫薇242株,栽植白皮松511株,栽植国槐1021株,栽植苦楝1201株,播种草籽约170000m2等工程,
(
3)附属工程:场地清杂约170026m2,散置石块20组,鸟类生态观测站4个,生态科普标识小品20个,太阳能固定式孢子捕捉器10个,太阳能风吸式杀虫灯(含全套配件)10个等工程;
(4)林下经济:场地清杂1项、金蝉种苗1项、生态围网2140m、箱式管理用房2套、监控系统2套等工程。
招标预算价:
12152686.77元,最高投标限价:12152686.77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3.1 投标报价(100 分):采用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的取值范围为 17%、18%、19%、20%、21%、22%、23%、24%、25%;下浮系数 K、下浮率△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578962.12元。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9 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在
720
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
1
、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
、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金额、工程内容
[
指园林或绿化为主的工程
]
等。
3
、若非单独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体现该合同内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及金额(不少于
720
(含)万元),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
、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等相关证明材料。
5
、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7.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4
万元。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02日 08:30
至
2024年04月09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0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5278110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泗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电话:
15896335616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527-85278110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江苏泗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地
址:
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
16号(双子楼东楼)
|
地
址:
泗阳县众兴镇上海北路欧洲花园东门商铺
6-S201(轩航汽车俱乐部二楼)
|
|
联系人:
刘洋
|
联系人:
李学梅
|
|
电
话:
15896335616
|
电
话:
18036978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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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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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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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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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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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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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