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4标——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4-12-2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4标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标
  • 项目地址: 泰州市靖江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审【 2024】78号 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 4标—— 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靖江市。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包括下六圩港沿线水利工程综合整治、八圩港闸泵改造、新小桥港闸站加固改造、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罗家桥至火车轮渡码头长江滩涂清淤等项目。总概算投资金额约 2900.83 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为施工 4 —— 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施工标。九圩港堤防等级为 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均按 4 级设计,次要水工建筑物和临时水工建筑物级别为 5 对九圩港河道(东进路~双鱼路)进行整治,并对九圩港南、北泵站进行改造。最高投标限价为 7870941.50 元整。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 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 365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独立法人

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12 1日 (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4 00 万元及以上 闸站(泵站)新建或维修水利项目 施工业绩。 同时 提供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 合同 完工验收资料 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 5 . 3 项要求)。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规定)。 无在建工程 (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 2016]17 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4 . 1 项)。

6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7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 中级及以上 职称。

8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 )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 )信用等级要求: /

1 1) 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1 2 )其他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 )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依据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 2022 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 5 01 02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01 21 9时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次招标定于 202 5 01 21 9 00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1 项规定 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2) 项规定

3 .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3 )项规定

4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4) 项规定

5 .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5 )项规定

6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6) 项规定

7 .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7) 项规定

8 .其他人员要求

/

9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9) 项规定

10 .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0) 项规定

1 1 .主要施工设备

/

1 2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2) 项规定

1 3 .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 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至少包含近 3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投标 单位 参保的社保缴费 证明清单 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 的人员应 符合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 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 4 .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2 款规定

1 5 .分包人资格

/

1 6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 2 投标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 1-β , 其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 0.91 0.92 0.93 开标现场抽取 ;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 系数 ,取值范围为 0.6 0.625 0.65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 85% 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7870941.50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 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分 ,其中:投标报价 75 分; 项目管理机构: 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 2

1)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自 20 21 12 1日(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起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签约合同价 650 万元及以上的闸站(泵站)新建或维修水利项目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的得 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的得 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人员不可兼任),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3个月内(不包含投标当月)任意 1 个月 投标 单位 参保 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款相应要求,否则不得分】

2分

2.2. 2

2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标准(暗标)

1)施工技术方案(10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②本标段河道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③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④本标段设备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

3)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2分)

①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5 分)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控制要点清晰,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②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

③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5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2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采用 A4版面竖排,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 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 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 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 ;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2.2. 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75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 75 分基础上扣 1.5 分;

每低 1%,在 75 分基础上扣 0.5 分;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75分

合计

100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 “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 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 竣工验收文件或 合同 完工验收资料 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 5 . 3 项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 .3 本次招标的标段为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 4 标、施工 5 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5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开标、评标、定标按施工 4 标、施工 3标、施工 1 标、施工 2 标、施工 5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已在某两个标段(最高限价金额大小排序)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的详细评审,也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报价得分排序,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后续施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后续段依此类推。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4本项目监督部门:靖江市水利局,联系方式: 0523-89180421。

8.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徐女士

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 1 号市行政中心四楼 423

电话: 0523-89180455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599 号国家工业设计园 4 803

人:罗工

编: 214000

话: 0510-83707889

真:

箱: 3428045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