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南通市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监理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及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监理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666号及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厂
- 规模: 益民一期生反池(规模4.2万m/d)的Bardenpho改造及设备维修更新、渔湾一期(规模0.5万m3/d)、渔湾二期生反池(规模0.5万m3/d)的Bardenpho改造及设备维修更新,以满足《DB32/4440-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水指标要求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666号及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厂 2.2工程规模:益民一期生反池(规模4.2万m/d)的Bardenpho改造及设备维修更新、渔湾一期(规模0.5万m3/d)、渔湾二期生反池(规模0.5万m3/d)的Bardenpho改造及设备维修更新,以满足《DB32/4440-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水指标要求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结构、管沟、电气、自控、暖通、配套、绿化等施工、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项目详情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南通市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南通市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通数据投审
[ 2025 ]35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
666号及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规模:益民一期生反池(规模4.2万m/d)的 Bardenpho
改造
及设备维修更新
、渔湾一期
(规模0.5万m3/d)、渔湾二期生反池(规模0.5万m3/d)的 Bardenpho
改造
及设备维修更新
,以满足《
DB32/4440-20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水指标要求。
2.3工程总投资: 约
3588
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监理的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结构、管沟、电气、自控、暖通、配套、绿化等施工、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初审等。
2.6监理服务期限:
CA系统中统一填写
375
日历天
(
具体时间按工程实际开工、完(竣)工、保修时间为准)。
2.7最高限价:人民币
54
万元(益民:人民币
33
万元,渔湾:人民币
2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 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需满足下列要求:
3.5.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5.2
专业监理工程师
5
名: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2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如果所提供的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
专业以所学专
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
称评定表中专
业)为准
;
安全监理
2名,具有安全员证书(B证或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3.5.3
注册造价师至少
1
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可由以上人员兼任。(可不在现场,但须全过程负责工程跟踪审计及工程初审)
备注:
(
1
)拟派监理人员须满足上
述
要求,合同签订时将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提供给招标
人,否则视为中标人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情形处理。所有监理人员均需常驻施工现场,请谨慎安排人员。
上述
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
是
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不接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
年龄人员
),
身
体健康。监理单位必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
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2)
监理机构成员在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文
件人员(即投标文件中的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
构人员一览表
”中人员)一致,备案人员数量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监理机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
(3)
所有人员必须在进场之前缴纳意外伤害险,且在整个施工期内必须不间断参保人员意
外伤害险。
(4)
监理机构成员必须按
招标人要求进行人脸考勤。
(
5)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场人员须进行体检,监理人须确保进场人员无影响施工及安全的基础性疾病,如因监理人未及时体检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均由监理人负责。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仅限南通市),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其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执行,且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证明。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9时00分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
5.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000
元
/投标单位(招标通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或用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选择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20
日
9时00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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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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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
666号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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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俞先生
|
|
电话
|
0513-68355002
|
电话
|
0513-8651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