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一期)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4-06-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一期
  • 范围: 主要是实施小沿河清淤及云河东闸建设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0

项目详情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 实施的 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多渠道筹措 ,已落实。现对本项目 睢宁县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一期) 施工 行公开招标。

2、 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睢宁县城区

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计划开工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招标为 1 个标段,概算 投资 约为 1600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是实施小沿河清淤及云河东闸建设工程。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在本单位注册的,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 年(自 20 21 6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 万元的 水利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者须同时具备。

4) 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 [2023]第 11 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标准, 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投标人按上 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在失信 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t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t 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 9320050101283966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无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 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 4 6 4 日至 202 4 6 10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 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 http :// ggzy . zwb . xz . gov . cn / bszn / superviseInfo . html ), 202 4 6 10 16 前登陆《徐州市 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 ://21 8.3.177.169/ xzslhy /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 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 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 《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 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 4 6 4 202 4 6 10 17 30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 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 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 标准见 “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中“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 202 4 6 24 9 30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 )参与开标

10、招标人地址: 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 10楼

联系人: 胡天琦 电话: 13852053657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亚琦商贸中心 D19栋三楼

联系人: 王文义 电话: 18361345199

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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