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泉山区奎淮路片区及开元片区内涝治理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
- 规模: 3立方米/秒(含闸门);现状管道检测、清淤约9980米;新建排水管道约5800米 ; 3立方米/秒;新建雨水管网2660米,管径DN600-DN2000;新建污水管网2530米,管径DN400-DN600
- 范围: 新建片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规模为3立方米/秒;新建雨水管网2660米,管径DN600-DN2000;新建污水管网2530米,管径DN400-DN600
- 概况: 新建片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规模为3立方米/秒(含闸门);现状管道检测、清淤约9980米;新建排水管道约5800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6
项目详情
泉山区奎淮路片区及开元片区内涝治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山区奎淮路片区及开元片区内涝治理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市
泉山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泉行审投〔
2023〕3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
,招标人为
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泉山区奎淮路片区及开元片区内涝治理工程
监理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徐州市
泉山区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建片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规模为3立方米/秒;现状管道检测、清淤约9980米;新建排水管道约5800米。总投资金额:
约
6390
万元
。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标段范围内内涝治理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
对工程进行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
2.4 本次招标划分为
壹
个标段。
监理包含范围:
新建片区雨水排涝泵站一座,规模为
3立方米/秒;新建
雨水管网
2660米,
管径
DN600-DN
20
00
;新建污水管网
2530米,
管径
DN
4
00-DN
600
;
工程投资
约
6390
万元
;
2.
5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企业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
及
以上资质;
(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本企业注册,具有住建部颁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
19
年
10
月
01日以来(时间以
完工
(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
①
总投资不少于
2
000
万元的
城市排水
工程
;
②
流量不小于
1.5立方米/秒的城市排水泵站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承包人可以提供2个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鉴定书)
扫描件为准,
三
者必须同时具备。
(
4
)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
;
(
5
)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
□
信用承诺、
□
保险保单、
□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壹万
元整
/标段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60090188000127383-1006622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
“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北京时间);
5.1.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1.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年
11
月
6
日
17
时
30
分。
5.1.3 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4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218.3.177.169/xzslhy/)。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
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
)
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8
.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8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
地
址:
徐州市
泉山区
解放南路
189号
联
系
人:
刘百莉
电
话:
0516-67561756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
27号晴朗谷广场A座101室
联
系
人:
史祥
电
话:
15162131276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