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新区G346国道及周边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调查、疏通、检测、勘测及设计工程
- 项目名称: 镇江高新区G346国道及周边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调查疏通检测勘测及设计工程
- 规模: 市政雨水管道清淤、排查、检测建设、水库及周边片区综合整治、地块内部雨水管网建设、易涝点整治和其他零星整改工程
- 范围: 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
- 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高新区G346国道及周边片区 2、工程规模:市政雨水管道清淤、排查、检测建设、水库及周边片区综合整治、地块内部雨水管网建设、易涝点整治和其他零星整改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镇江高新区
G346
国道及周边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调查、疏通、检测、勘测及设计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镇江高新区
G346
国道及周边片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调查、疏通、检测、勘测及设计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高新管发〔
2025
〕
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镇江高新区
G346
国道及周边片区
2
、工程规模:
市政雨水管道清淤、排查、检测建设、水库及周边片区综合整治、地块内部雨水管网建设、易涝点整治和其他零星整改工程。合同估算价
649.5
万元 。
3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4
、勘察设计质量:
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该工程的调查、疏通、检测、勘测及
施工图
设计等内容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
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原测绘信息地理行政部门)核发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
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5
年
11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社保证明特殊情形备注:(
1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3
)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
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中同一专业资质和工作内容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不得两家联合承担。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企业拟派人员;
(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资质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5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只需要投标牵头人签章即可。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3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4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10
分,投标人资信实力
28
分,项目成员配置
12
分,项目实施方案
50
分。以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合计得分最高者有
2
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设计费报价低者有
2
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
.1
、投标报价(
10
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1
分,每偏低
1%
扣
0.2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评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10
|
6
.2
、投标人资信实力(
28
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
1
|
投标人资信实力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11
分)
|
1.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
2
分,每增加一个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7
分;
2.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地下管线测量相关的项目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
2
分,每增加一个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类型、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
|
11
|
|
投标人资信(
3
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0.5
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的得
0.5
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
0.5
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加
1.0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资信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3
|
||
|
投标人技术实力证明(
4
分)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合同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
时间以正式发布为准
,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技术实力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4
|
||
|
投标人奖项(
10
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
1
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
10
|
||
6
.3
、项目成员配置(
12
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
1
|
项目成员配置
|
拟派项目负责人(
2
分)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2
|
|
拟派项目成员(
10
分)
|
1.
项目组配备给水排水、道路、结构、环境工程、造价、电气、测绘、勘察
8
个专业的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为准),配备齐全的得
3
分,缺少一个专业减
0.4
分,扣完为止;
2.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有一个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3.
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且配备齐全的得
3
分,缺少一个减
0.6
分,扣完为止。
|
10
|
||
|
备注:
1
、提供相应要求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
、需提供上述人员
20
2
5
年
11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特殊情形同项目负责人社保备注)原件扫描件;
3
、若是联合体投标,以上证明材料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
6
.4
项目实施方案(
50
分)
(
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项目实施方案统计得分时,在项目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
2
)篇幅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
00
页(不包含封面及目录页数),每超过
1
页的,扣
0.02
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项目的理解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
|
5
|
|
2
|
现状及规划分析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情况梳理、现场建筑、雨污水管线及现状河道了解程度、问题分析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分;
|
8
|
|
3
|
项目编制内容框架及技术路线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区域内雨污水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河道测量勘探、施工图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进行评分;
|
5
|
|
4
|
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
|
投标人针对项目区域内开展雨污水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河道测量勘探、施工图设计,根据的技术方案图纸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
20
|
|
5
|
项目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调研、人员分工、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等方面的周密程度进行评分;
|
4
|
|
6
|
项目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投入设备保障、技术保障、预期成果内容的科学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
4
|
|
7
|
项目后续服务承诺
|
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保障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
|
4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0
:
00
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
元(含手续费
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以联合体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的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
九、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2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进行经济补偿;
9.3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
[2016]4
号和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10.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
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
29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南山一品
62
幢
101
室
联系人:
何工
联系人:
徐海涛
电话:
0511 -80820137
电话:
13775551602
传真:
/
传真:
/
邮编:
/
邮编:
/
E
—
mail
:
/
E
—
mail
:
/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2-58188503
CA
签章办理指南: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1/20250201/2bdeaea3-9844-4da0-b209-8ea1bcced9de.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