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泰州市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 姜堰区境内。 2.2项目概况:灌区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北部,地处淮河下游里下河圩区,开灌于1971年,灌区总面积约59.6万亩,耕地面积29.56万亩,设计灌溉面积26.5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6.53万亩,地势平坦,境内东部略低。溱潼灌区位于姜堰区北部,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姜堰区于2020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溱潼灌区为提水灌区,主要靠引江河枢纽引江水,经引江河流入新通扬运河、泰东河总干渠,经多年的建设改造,灌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体系。灌区现有总干渠2条,干渠9条,分干渠25条,支渠78条,均为灌排结合渠道,灌溉期经干支渠通过泵站提水,经斗、农二级渠道输配水送入农田灌溉;排水期经农、斗渠排向各支渠,再经由各支渠排向干渠,最终排入卤汀河。截止2021年底,灌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约18.36万亩,占设计灌溉面积的63%。目前,溱潼灌区尚未实施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区现状灌溉保证率约80%,骨干工程完好率89%,斗渠及以下渠道完好率87%,渠系建筑物配套率85%,完好率85%,灌溉水利用系数0.640。 灌区目前突出问题为灌区骨干工程标准整体滞后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主要问题有:(1)渠道缺乏防护设施,水土易流失;(2)渠道淤积,过水断面减小,引水、排水能力消减;(3)灌区防洪排涝体系尚不健全,对农业生产、灌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经过对灌区存在问题和迫切需求等的充分分析,确定本次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1)输配水工程:整治渠道24条32.34km;(2)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圩堤加固0.25km,新建闸站1座,新建涵洞1座。工程总投资为10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报发包人组织审查,实施方案的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按实施方案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2)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在15个日历天内提交各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发包人组织审查;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同步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 (4)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9
项目详情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经 泰州市水利局 《关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泰政水复 【 202 3 】 30 号)批准建设 , 资金 来源已落实,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 姜堰 区境内。
2.2 项目 概况 :灌区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北部,地处淮河下游里下河圩区,开灌于 1971 年,灌区总面积约59.6 万亩,耕地面积29.56 万亩,设计灌溉面积26.53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6.53 万亩,地势平坦,境内东部略低。溱潼灌区位于姜堰区北部,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姜堰区于2020 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溱潼灌区为提水灌区,主要靠引江河枢纽引江水,经引江河流入新通扬运河、泰东河总干渠,经多年的建设改造,灌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体系。灌区现有总干渠2 条,干渠9 条,分干渠25 条,支渠78 条,均为灌排结合渠道,灌溉期经干支渠通过泵站提水,经斗、农二级渠道输配水送入农田灌溉;排水期经农、斗渠排向各支渠,再经由各支渠排向干渠,最终排入卤汀河。截止 2021 年底,灌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约18.36 万亩,占设计灌溉面积的63%。目前,溱潼灌区尚未实施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区现状灌溉保证率约80%,骨干工程完好率89%,斗渠及以下渠道完好率87%,渠系建筑物配套率85%,完好率85%,灌溉水利用系数0.640。
灌区目前突出问题为灌区骨干工程标准整体滞后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主要问题有:( 1)渠道缺乏防护设施,水土易流失;(2)渠道淤积,过水断面减小,引水、排水能力消减;(3)灌区防洪排涝体系尚不健全,对农业生产、灌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经过对灌区存在问题和迫切需求等的充分分析,确定本次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 1)输配水工程:整治渠道24 条32.34km;(2)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圩堤加固0.25km,新建闸站1 座,新建涵洞1 座。工程总投资为10000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 (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 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工作; 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 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 (估) 算 、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 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 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报发包人组织审查,实施方案的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按实施方案审查意见 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
( 2)根据 批准的实施方案,在 15个日历天内提交各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发包人组织审查 ;
(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 同步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 ;
( 4)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 24 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 独立法人 ,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 .设计资质 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水利工程专业 (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b .勘察资质 要求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或具有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 20 年 1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及以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 )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 )勘察设备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9 )其他 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与勘察资质(单位)组建的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 4 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投标人在 获取 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 .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 3 )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 评标 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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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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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 证书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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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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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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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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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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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 -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 自 202 3 年 8 月 以来 连续 2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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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2 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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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评标基准价为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 实施方案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等)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之和 *98%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 4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 15 分 ; 2. 投标人业绩资信 : 11 分; 3. 本项目资源配置 : 24 分 ; 4.技术评标标准 : 50 分 。
8.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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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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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技术评标标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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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投标人 对本项目的 理解 及总体设计思 路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 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 建设理念理解透彻; 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 确;总体设 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否则酌情扣分。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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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本项 目应重视的问 题 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 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 晰;相应对策及建议 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 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否则 酌情扣分。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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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勘察设计工作大 纲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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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组 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 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 得 0-2 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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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 要求及质量保 证措施 |
质量 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0-3 分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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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度计划及进度 保 证措施 |
进 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0-3 分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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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工程概 算投资编制 方 案 |
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得 4 分,否则酌 情 扣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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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
所 选规范的合理全 面 性 |
所提供的勘察设计规范全面,合理,准确,最高得 2 分,若 有 误 ,每有 1 处扣 0.5 分,最少得零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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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
方案 优化建议 |
针 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 得 4~6 分;较合 理的得 2~4 分;无优化措施或优化措施不合 理的,不得分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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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
后续服务 |
后 续 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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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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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人业绩资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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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
投标人近 3 年( 20 20 年 1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灌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的有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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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奖项 |
投标人 近 3 年( 20 20 年 1 月 1日以来) ,获得省级及以上(含相关协会)勘测(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 1分, 最高得2分。须提供奖项证书文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时,不重复计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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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系认证 |
1、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等相关方面内容,否则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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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项目资源配置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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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 责人素质 |
1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 得 2 分。 2 、 近 3 年内 (20 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 ) 担任过工程投资额 5000 万 元及以上 灌区工程 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 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3 、项目负责人 近 3 年( 20 20 年 1 月 1日以来) ,获得省级及以上(含相关协会)勘测(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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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素质 |
1. 技术负责人( 1.5 分): 具有高级技术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得 1.5 分。 2. 勘察负责人( 1.5 分): 具有高级技术及以上职称且具有 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得 1.5 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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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 专业负责人素质 |
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岩土、水工结构、测量或测绘、水利规划、水保、电气、造价)专业齐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 7 分;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岩土、水工结构、测量或测绘、水利规划、水保、电气、造价)具有相应专业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其中造价专业负责人以一级造价师(水利)为准)的,有 1 人得 1 分,最多 7 分;本项最多得 14 分。 备注: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时仅按一个记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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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投标报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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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 12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 1 个百分点(如 实施方案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等)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之和 ×9 7 % )加 1 分,此项最高得 15 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 “ 四舍五入 ” 。 |
15 |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 ,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15861019866
招 标 代理机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 225300
联系人:张 志文
电话: 0523-89988698 、 15295299775
传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 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