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施工监理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施工监理
  • 规模: 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每有1项得1分;②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1项得2分;①②项合计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及规模以上述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
  • 范围: 2.1项目概况: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包括一是新建水厂规模10万吨/日(土建一次建成),安装设备5万吨/日;进场道路(纬五路);二是新建水厂至河西片跨河主管道D600-1000约34.6km及附属设施和部分镇街支管道完善 ; 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4

项目详情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施工 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 已由 盱眙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4〕0107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 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包括 一是新建水厂规模10万吨/日(土建一次建成),安装设备5万吨/日;进场道路(纬五路);二是新建水厂至河西片跨河主管道D600-1000约34.6km及附属设施和部分镇街支管道完善。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河西片区)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865个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50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65个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监理符合规范要 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 饮用水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 、中标通知书;2 、监理合同;3 验收证明(提供工 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 、2 、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 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 止时间以前 );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 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 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 的证明材料)。

  1.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 120 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 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 县)区级行政区域 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 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 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 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 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 用中国 ”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 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 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 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 督部门予以处罚【提 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 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 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 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4日

4.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 CA 证书及电 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 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 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4.3 CA 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 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0517-80996058 18962289236 QQ 3260927750

4.4 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

4.5 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 自负,费用自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电子

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 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 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 0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 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235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的投标将被 否决。

8.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25 ;业绩及奖项9分;监理技术文件45分;其他因素( 项目监理机构 )21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投标

报价

25 分)

本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35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的投标将被 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

①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 20 分;

②每下浮 1 %,在基本分 20 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即 最高限价 的9 5 %得 25 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注: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5

2.项目监理机构( 21 分)

2.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2.1.1 总监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职称证书为准)

2.1.2 总监 所学专业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得2分, 没有不得分。 (以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2.1.3 总监年龄在45周岁(含)~55周岁(含)的,得2分,其他得1分。 (以身份证为准)

6

2.2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15分)

2.2. 1 配备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①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得1分;

②同时所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以毕业证书为准)的得1分;

2.2. 2 配备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①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得1分;

②同时所学专业为测绘工程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的得1分;

2.2. 3 配备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①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得1分;

②同时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机电工程专业 )的得1分;

2.2. 4 配备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得2分;

2.2. 5 配备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①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的得1分;

②同时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的得1分;

2.2. 6 配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2分)

①具有国家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得1分;

②同时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的得1分;

2.2.7 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3分)

①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②同时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1分;

注:以上监理人员,必需提供2024年3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水利部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造价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为准,安全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为准)

15

3. 企业业绩及获奖

(9分)

3.1 企业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企业自2021年7月1日以来监理过饮用水工程,按规模如下赋分: 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的,每有1项得1分; 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1项得2分; ①② 项合计最高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 、中标通知书;2 、监理合同;3 验收证明(提供工 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 1 、2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时间 以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及规模以上述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

3

3.2 企业获奖

3.2.1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优质工程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项目的发文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获奖项目的发文证明材料)

注:以上奖项,投标人同一工程获奖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6

4 .监理方案( 45 分)

4.1 监理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5

4.2 质量控制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6

4.3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5

4.4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3

4.5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措施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3

4.6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5

4.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6

4.8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

7

4.9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

5

注:方案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打分,单项得分一般不低于该项满分值的60%,若该项出现重大偏差、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 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 否则不予计分。

9. 其他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 开标。

9.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 议。

9.4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凯   0517-88220458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  0517-88226767

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处

2024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