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精密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检测工程
- 规模: 新建2栋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和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4000㎡,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雨污水及附属设施
- 范围: 3.1工程地点: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谏辛路以西,江苏科捷旁 3.2工程规模:新建2栋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和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4000㎡,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雨污水及附属设施 ; 工程质量检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检测)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2
项目详情
精密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 精密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检测工程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精密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检测工程 (标段名称)已由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京开备〔 2025 〕 23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瑞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检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谏辛路以西,江苏科捷旁
3.2 工程规模: 新建 2 栋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和 1 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 14000 ㎡,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雨污水及附属设施。预计总投资 6030 万元,其中购地款约 1560 万元,建安费约 4100 万元,与建设相关的其他费用约 370 万元。
3.3 服务期限: 与施工工期同步
3.4 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 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检测)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备案类)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企业提供)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3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4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 其他要求:
4.5.1 本工程 接受联合 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自的分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一家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除非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4.5.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45 分,项目人员配备 20 分,信誉业绩 5 分 ,检测方案 30 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 2 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 2 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1 投标报价( 45 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 45 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 25 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 20 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地基基础检测( 25 分):
地基基础检测费用按镇检协 [2018]9 号文、镇检协 [2020]16 号文以及镇检协 [2023]11 号文的标准收费下浮 35% 得基本分 15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加 1 分,最多加 10 分;满分 25 分。(下浮不足 35% 的作无效标处理。)
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 20 分):
其他检测检测费用按镇检协 [2018]9 号文、镇检协 [2020]16 号文以及镇检协 [2023]11 号文的标准收费下浮 10% 得基本分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加 0.5 分,最多加 10 分;满分 20 分。(下浮不足 10% 的作无效标处理。)
5.2 项目人员配备( 20 分)
( 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 2 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企业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 10 人(不含负责人),且须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满足得 10 分,每少 1 人扣 1 分,扣完为止。(提供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 3 )在满足本项第( 2 )条要求的前提下 , 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4 )在满足本项第( 2 )条要求的前提下 , 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 1 名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在满足本项第( 2 )条要求的前提下 , 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 1 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得 1 分,最高 2 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①以上人员得分可累加,本项满分 20 分。
5.3 信誉业绩( 5 分)
( 1 )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 1 分,获得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 1 分,最高得 3 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业绩( 2 分)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4 检测方案( 30 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检测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方案得分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 )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 5 分)
( 2 )检测质量控制措施;( 8 分)
( 3 )检测安全控制措施;( 6 分)
( 4 )检测组织实施管理;( 8 分)
( 5 )检测服务响应时间;( 3 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 年 5 月 8 日 00 : 00 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24 : 00 期间 使用企业 CA 证书 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 ,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以联合体投标的,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 牵头人 的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8. 其他
8 .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 .2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 〔 2016 〕 4 号和苏建规字 〔 2017 〕 1 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 “ 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 ” 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丁卯桥路 399 号左湖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冠城国际 21#-1603 室
联系人: 吕工 联系人: 胡斌
电话: 0511-80872683 电话: 0511-85219927
传真: / 传真: 0511-85219927
邮编: / 邮编: /
E — mail : / E — mail : /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0511-88058968/88058969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8058960/8805897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 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