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
  • 项目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东路南侧
  • 规模: 总用地面积67221平方米,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0幢层高2F、10幢层高3F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38070平方米;二期建设3幢层高2F、3幢层高3F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421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545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给水、雨污水、消防、供电、通讯管网等附属工程。2.6招标范围
  • 范围: 二期施工主要包括22#-27#楼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共计建设6幢二层(檐高6.3m)至三层(檐高9.3m)的小楼。室外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路灯、室外消防等。2.4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7221平方米,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0幢层高2F、10幢层高3F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38070平方米;二期建设3幢层高2F、3幢层高3F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421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545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给水、雨污水、消防、供电、通讯管网等附属工程。2.6招标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A3212831886000031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 已经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投[202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 的进行公开招标。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东路南侧、友谊路西侧、焦庄中沟东侧
2.3建设内容: 二期施工主要包括22#-27#楼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共计建设6幢二层(檐高6.3m)至三层(檐高9.3m)的小楼。室外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路灯、室外消防等。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 67221 平方米,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 10 幢层高2F、10 幢层高 3F 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38070 平方米;二期建设3幢层高2F、3幢层高 3F 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 11421平方米。配套建设门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545 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给水、雨污水、消防、供电、通讯管网等附属工程。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31886000031003001
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施工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黄桥镇焦庄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的土建、安装及室外等工程施工。
3232.49
2.7工期: 27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5年 12 月-2026年2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2021 1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内容须包含主体工程,注:业绩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数据为准,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 C 级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4规定

    ?3.4.2自 2024 3 17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3 17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
5.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 进行 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得分 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按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 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二、方法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 抽取 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 6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 9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 或平均值(含)以上 ] 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 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9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范围 为: 建筑工程为 90% 100%,装饰、安装为88% 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 100%,其他工程88% 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100%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 =A×K

下浮率 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 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 ,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92%~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K

A= 最高投标限价 ×(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 及以上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 92%-89%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值外 中随机抽取 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与 最高投标限价 ×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在 阶段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 阶段 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 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 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 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9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1.5 分,每偏低 1%扣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9

2.3.4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分,扣完为止。

1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1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1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兴市城东高新区
联系人:
丁建勇
联系人:
程晨
电话:
18905264336
电话:
1894481886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李亮
邮编:
2254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400
电子邮箱:
125154864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兴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760758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