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欣科创园汽车配件配套厂房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长欣科创园汽车配件配套厂房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街道长山村长欣科创园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街道长山村长欣科创园 2.1.2建设规模: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并扩建30000平方米。同时对厂房进行装修及消防改造,配备喷淋、烟感、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775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621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2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30000㎡,1号楼建筑面积约12838㎡,2号楼建筑面积约17162㎡。(1)设计部分: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卫生间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2)施工部分: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土建(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3)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质)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2);或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4)。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类似工程(4)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承担过的以下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施工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分包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设计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分包设计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4)监理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1、以上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2、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企业信息库。3、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年月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详情
定标结果公示
编号:E3205820330001953001002
| 一、项目概况 | ||
| 招标人名称 | 张家港市久盛纺织有限公司 | |
| 标段名称及编号 | [E3205820330001953001002]长欣科创园汽车配件配套厂房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评标时间 | 2025-03-13 | |
| 定标时间 | 2025-03-18 | |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 |
| 拟中标人 | 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52122600.00 |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徐晓龙 |
| 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 苏1322017201804828 | |
| 二、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中标金额(元) |
| 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郑明张家港温控供应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 | 江苏郑明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18日 | 70750000.00 |
|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5日 | 166510600.00 |
| 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项目(二期) | 苏州恒董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08日 | 113421200.00 |
| 三、定标结果 | ||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及排名 |
| 1 | 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 2 |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 |
| 3 | 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 |
| 定标理由 | 招标人按照票决法结果确定中标人。 | |
| 其他 | 第一轮票决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4票,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得1票,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得0票。 | |
| 备注 | ||
| 本公示期自:2025年03月18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定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