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秀湖大桥项目设计候选人公示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9-2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环秀湖大桥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苏州高铁新城,整体呈“S”型西起环秀湖西岸,东至环秀湖东岸
  • 规模: 项目新建环秀湖大桥,全长约435米,宽约8至10米;配套建设桥上景观小品、照明等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铁新城,整体呈“S”型西起环秀湖西岸,东至环秀湖东岸。 2.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环秀湖大桥,全长约435米,宽约8至10米;配套建设桥上景观小品、照明等。建安总投资约7000万元,设计费约157.99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满足评审要求,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报、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项目西起环秀湖西岸东至环秀湖东岸,以桥梁形式跨越环秀湖后与两岸环湖路顺接,是构成环秀湖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共含一座大桥,平面整体呈S型,桥梁全长435米。含桥梁结构、景观照明等内容。 五、设计周期:90天,其中方案设计:45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5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8-1100:00至2025-08-18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513:30。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环秀湖大桥项目设计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421910

1421910

1421910

项目负责人

潘晓玮

潘铁

李琦

暂估价 (万元)

专业工程

0

材料

0

单位名称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潘晓玮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潘铁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琦

2 、拟确定中标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3 、备注:

本公示期自:2025年09月24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