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10-2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该项目位于湖阳路小学东侧
  • 规模: 2.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建筑工程基本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 范围: 2.1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湖阳路小学东侧、水秀路南侧。 2.2项目概况:拟开发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面积4753㎡,绿地率35%,地下面积10514㎡。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建筑工程基本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②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绿色建筑(若有)、海绵城市(若有);地块内河道改造设计(含防洪)、西侧规划市政道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高品质车库、地下人防及标识标牌、公共部位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等设计。包含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充电桩)、路灯照明、公厕、垃圾收集等所有公建配套设计。包含与自来水接水、强电接入、通信接入等相关单位的对接、配合工作、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③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 标准勘探规范的要求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2.4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图审中心图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设计范围准确,设计内容有创新、经济合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各专业设计内容表述全面

项目详情

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3209250002000115001001)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48000.00 合格 3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名称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建春 20213203097

3、中标候选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资格能力等信息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

二、资格审查不通过及否决投标原因

三、报价修正

四、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1、设计方案评审

序号 单位名称 PW1 PW2 PW3 PW4 PW5
1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5.15 80.3 82.4 80.4 81.2
2 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2.65 71.5 72.7 74.6 68.4
3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72.55 77.2 74.3 73.73 70.7
4 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74.3 74.6 77.1 80.12 69.6
5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3.4 72.7 72.3 75.54 68.0
6 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73.85 74.8 73.65 75.98 70.1
7 南京市凯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72.2 74.3 72.0 74.7 68.2
8 江苏省方圆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7.55 65.4 65.8 67.12 65.7
9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76.05 77.6 78.6 78.72 71.7

五、所有投标人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设计方案评审 报价打分 其他因素评审 合计
1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48000.00 80.63 9.252 0.00 89.88
2 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41000.00 72.28 9.424 0.00 81.70
3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352000.00 73.53 8.232 0.00 81.76
4 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308000.00 75.33 8.452 0.00 83.78
5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926000.00 72.80 9.274 0.00 82.07
6 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959000.00 74.10 9.604 0.00 83.70
7 南京市凯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656600.00 72.83 6.578 0.00 79.41
8 江苏省方圆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860000.00 66.21 8.613 0.00 74.82
9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848000.00 77.42 8.493 0.00 85.91

六、拟确定中标人

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须公示内容

八、备注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11月0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