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候选人公示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9-0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太平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北
  • 规模: 扩建建筑面积约2154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140平方米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元春路北、硕学街南、映雪街东 2.2建设规模:扩建建筑面积约2154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14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扩建食堂等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55.12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深化周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有关本项目的建筑设计、扩初设计相关专业深化设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以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设计总体协调工程、规划公示、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含软装)、标识标牌及交通导视设计、幕墙工程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景观及市政道路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设计、变配电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厨房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既有建筑复原(如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五、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5、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

项目详情

太平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太平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 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房屋建筑工程) 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苏州城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苏州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1396080.00

1396080.00

1396080.00

项目负责人

蒋华

王晖

王亚一

暂估价(万元)

专业工程

0

材料

0

单位名称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苏州城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蒋华

苏州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晖

苏州建设(集团)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亚一

    1.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中标时间

中标金额 (万元)

    1.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中标时间

中标金额 (万元)

2、拟确定中标人: 苏州城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 、备注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 202 5 - 09 - 03 202 5 - 09 - 08 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 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 5 09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