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扬州市发布时间:2024-07-3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项目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黄河北路东侧
  • 规模: 扬州江都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为14342.96m2,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977.22m2,道路面积2519.93m2,日处理规模为0.5万吨/天2.1.3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6日2.1.5其他: ; 0.4万吨/天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自2023年06月0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6月0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03月0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范围: 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生态缓冲区的设计、施工、物资设备采购、监理、跟踪审计、材料检测等相关服务
  • 概况: 项目于江都高新北区,本次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5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配套人工湿地规模1.05万m3/d,配套收集管网总计约6km,污水厂用地红线占地面积共22.46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6

项目详情

项目招标计划

建设单位 扬州致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31
项目名称(暂定) 江都高新区(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 项目于江都高新北区,本次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5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配套人工湿地规模1.05万m3/d,配套收集管网总计约6km,污水厂用地红线占地面积共22.46亩。
招标范围 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生态缓冲区的设计、施工、物资设备采购、监理、跟踪审计、材料检测等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 /
投资估算 3000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预计招标时间 2024-09-01
其他

备注: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仅供各方提前获知,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后期存在因故取消、变更的可能,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