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E1工区2025年度安全用品第四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段E1工区2025年度安全用品第四批次
- 范围: 本项目安全物资采购、运输、货物装卸、税金等全部内容;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
- 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E1工区2025年度安全用品第四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1
项目详情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E1工区2025年度安全用品第四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本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E1工区2025年度安全用品第四批次采购项目 ;
2.2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安全物资 采购、运输、货物装卸、税金等全部内容; 共划分为 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A1 |
1 |
安全帽(蓝色) |
玻璃钢 V字型透气式 |
100 |
个 |
16 |
509,490.00 |
|
2 |
安全帽(黄色) |
玻璃钢 V字型透气式 |
2200 |
个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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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全帽(白色) |
玻璃钢 V字型透气式 |
50 |
个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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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反光服 |
高亮式 |
2000 |
个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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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爆闪灯 |
蓄电池式 |
25 |
套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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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撞桶 |
600mm*800mm |
25 |
个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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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警示频闪灯 |
太阳能 TB-01 |
10 |
盏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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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前方施工牌限速 2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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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前方施工牌限速 4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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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前方施工牌解除限速 4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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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前方施工牌限速 6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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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前方施工牌解除限速 6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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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前方施工牌限速 8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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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前方施工牌解除限速 8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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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前方施工牌限速 100km/h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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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前方施工牌禁止超车 |
1000mm圆 V类反光膜 含3米立柱 |
10 |
套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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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2k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10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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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1.6k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5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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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1k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5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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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800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5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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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500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10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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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200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10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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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前方施工牌前方施工 100m |
1100mm三角+1000mm*300mm辅助牌 V类反光膜 |
10 |
套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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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锥桶 |
8斤锥 |
2000 |
个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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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交通指挥机器人 |
太阳能 1800mm*400mm |
20 |
个 |
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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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导流板 |
9公斤底坐500mm |
1500 |
套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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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拒马 |
3米长0.5米高 |
10 |
个 |
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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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交安围栏 |
1200mm*2000mm |
900 |
个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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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弹力柱 |
750mm高 |
7000 |
个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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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水马 |
1200mm*700mm |
500 |
个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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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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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交货期 : 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5 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自然人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并具有满足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
3. 2 信誉要求:
3. 2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 2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 2 .3 近三年( 2022 年 10 月 01 日~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 及 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经营者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
3.2.4供应商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 且处于 处罚 有效期内 , 不得参与本项目。以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注:以上网页截图借鉴 “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仅供参考)”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0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 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线上办理,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 保证金的递交: 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 。
6.2 采购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3日13时00分。
6.3 采购 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 ①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 采购 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② 采购 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合同包的账号均不相同。 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 采购 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④ 采购 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 响应文件 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13时00分;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同时 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http s ://zc.hljsjtjt.com/)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 ttps://ggzyjyw.hlj.gov.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hljygcg.ejy365.com/) 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 询比采购 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 询比采购 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 采购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电话。
1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和 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俊德路 8号E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慧彬
联系电话: 153319143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1157010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 话: 0451-5115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