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供应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供应合作项目
- 范围: 项目内容:为充分满足招标人客户租车需求,确保业务稳定发展并寻求进一步拓展,拟招入一家车辆供应商达成车辆租赁合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 开标时间: 2025-12-1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供应合作项目 招标人为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供应合作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为充分满足招标人客户租车需求,确保业务稳定发展并寻求进一步拓展,拟招入一家车辆供应商达成车辆租赁合作。通过招入优质租车资源,为我司提供全面、高效的租车服务解决方案,以确保租车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计划招入合作投标人 1家,车辆需求预计200台,燃油型A级轿车车型120台,新能源SUV(含混动)车型60台,新能源轿车车型20台,要求车辆年限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按照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要求地点进行车辆交付,要求承诺 合同签订后 20天 内提供所需车辆。投标人需承担车辆道路救援服务、保养服务、保险(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100万元、座位险5万/座位,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以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全部维修保障及相关费用(车辆使用不当、第三方侵害以及其他所有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均纳入维修保障服务范围),甲方不承担任何维修责任及费用。供应商需提供雪地胎更换等保障车辆正常使用的相关服务。
采购预算:燃油型 A级轿车车型120台 , 服务期 1年,采购预算403.2万元 /年 。新能源 SUV(含混动)车型60台,服务期2年 , 采购预算 273.6 万元 /年 。新能源轿车车型 20台,服务期2年 , 采购预算 91.2 万元 /年 。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年。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按照招标人实际业务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汽车租赁备案证或相关行管主管部门审批的备案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3.4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 1 2 月 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3.5 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3.6 与 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投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 2 月 1 0 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 1 2 月 1 6 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注册的 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注册的 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标包;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0000 元 。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
5.3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加密、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http://zc.hljsjtjt.com /) 、 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 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1、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2、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 受理异议的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征仪南路 65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451-56889520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1-82370318
监督部门 : 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
电 话: 0451-51105192
202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