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结果公告

让胡路区发布时间:2022-06-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 概况: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20004 项目名称: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230604]DXZB[CS]20220004

二、项目名称: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射击场路园博园内欧洲园B座西配楼二层201室 927,405.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服务类(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宣传教育基地的布展服务采购,工作内容为: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所有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及材料、艺术品的采购和运输,布展及后续服务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质保期: 1年。本项目要求设计工作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并达到采购人认可,若无法按规定递交设计文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采购人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布展大纲和布展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 2.布展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927,405.8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文涛(采购人代表) 马永海 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0286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2.028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0459-5974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 0459-8972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459-8972049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