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绥化市明水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 项目名称: 2022年绥化市明水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 项目地址: 明水县繁荣乡联合村
- 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明水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总工期9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物3座,其中,方涵1座,圆涵2座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02月-2023年07月)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及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具备质量员岗位证),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项目详情
|
中标结果公告
|
|||||||||||||
|
项目编号:SL1211G230627002
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明水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招标人:明水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标段(包)名称:2022年绥化市明水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明水县
|
|||||||||||||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07月26日
|
||||||||||||
|
发布媒体: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
|||||||||||||
|
其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