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6-1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富裕县境内
  • 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于国道绥满公路K880+500处(与克齐公路、嫩泰高速冯屯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处),向西北开辟新线,跨嫩泰高速、齐嫩铁路,终点于绥满公路K894+800处,与国道嫩双公路K243+700交叉处
  • 范围: 2.1项目编号:GXTC-C-22200040 2.2项目名称: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裕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国道绥满公路K880+500处(与克齐公路、嫩泰高速冯屯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处),向西北开辟新线,跨嫩泰高速、齐嫩铁路,终点于绥满公路K894+800处,与国道嫩双公路K243+700交叉处 ; 本项目全线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的后续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0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9 10:11:48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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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332106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关于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27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投资以及富裕县人民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富裕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TC-C-22200040 2.2项目名称: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裕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国道绥满公路K880+500处(与克齐公路、嫩泰高速冯屯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处),向西北开辟新线,跨嫩泰高速、齐嫩铁路,终点于绥满公路K894+800处,与国道嫩双公路K243+700 交叉处。主要控制点:大哈柏村、冯屯村。建设里程14.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估算总投资28795万元,其中,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10010万元,其余18785万元由富裕县人民政府筹集。项目建设期为2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的后续服务。 2.6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缟;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日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大哈柏至冯屯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SJ1标段),招标控制价331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9安全目标: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 (1)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4) 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执行最新信用评价文件)。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应当与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14 日9时至2022年6月2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2-2813502 招 标 人:富裕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党政办公中心新区府右路 联 系 人:姜淑凤 电    话:0452-3139430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秦瑞豪、郭强 电    话:0451-87009131-8010、800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