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鸡西市城子河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鸡西市城子河中心区
- 规模: 楼本体改造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小区建筑面积138458平方米,屋面改造工程,改造屋面保温21314平方米,改造屋面防水21314平方米,屋面板拆卸及恢复原屋面23529平方米,坡屋面更换破损彩钢板4532平方米,增设檐沟3920米;外墙改造工程,改造建筑外墙保温64015平方米,对外墙重新粉刷64015平方米;楼梯间修缮工程,对现有楼梯间顶棚及墙壁进行粉刷42332平方米,粉刷栏杆扶手4538米,维修粉刷台阶210平方米,维修散水面积4019平方米,室内楼梯踏步及平台修复587平方米;门窗更换工程,更换现有单元门119樘;楼道灯改造工程,将现有楼道灯865盏更换为声控节能灯;雨落管改造工程,对现有建筑楼体的雨落管进行改造,改造后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改造长度4200米 ; 道路工程,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后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2898平方米,重新铺装人行道12785平方米;排水工程,改造DN200-DN300污水管道2274米,改造φ1000污水检查井150座,改造化粪池17座;小区附属设施工程,新增庭院路灯140盏,垃圾分类收集桶192套,垃圾亭48个,补种小区绿化景观面积1170平方米,新增健身器材13套,公共座椅72套,配套建设小区景观等附属设施
- 范围: 此改造项目共24栋楼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住户2233户,覆盖面积13.84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屋面改造工程;外墙改造工程;楼梯间修缮工程;门窗更换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小区附属设施工程;配套建设小区景观等附属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7
项目详情
鸡西市城子河区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600G2303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
鸡发改投资〔
2022
〕
100
号
》
、
《
鸡发改投资〔
2022
〕
101
号
》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
项目出
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70%
,地方自筹资金
30%
,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京迅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鸡西市城子河区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中心区、城西区、东海矿。
2.3建设规模:
楼本体改造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
小区建筑面积
138458
平方米,
屋面改造工程,改造屋面保温
21314
平方米,改造屋面防水
21314
平方米,屋面板拆卸及恢复原屋面
23529
平方米,坡屋面更换破损彩钢板
4532
平方米,增设檐沟
3920
米;外 墙改造工程,改造建筑外墙保温
64015
平方米,对外墙重新粉刷
64015
平方米;楼梯间修缮工程,对现有楼梯间顶棚及墙壁 进行粉刷
42332
平方米,粉刷栏杆扶手
4538
米,维修粉刷台阶
210
平方米,维修散水面积
4019
平方米,室内楼梯踏步及平台修复
587
平方米;门窗更换工程,更换现有单元门
119
樘;楼道灯改造工程,将现有楼道灯
865
盏更换为声控节能灯;雨落管改造工程,对现有建筑楼体的雨落管进行改造,改造后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改造长度
4200
米 。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道路工程,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后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
12898
平方米,重新铺装人行道
12785
平方米;排水工程,改造
DN200-DN300
污水管道
2274
米,改造φ
1000
污水检查井
150
座,改造化粪池
17
座;小区附属设施工程,新增庭院路灯
140
盏,垃圾分类收集桶
192
套,垃圾亭
48
个,补种小区绿化景观面积
1170
平方米,新增健身器材
13
套,公共座椅
72
套,配套建设小区景观等附属设施。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合格至保修阶段结束所有工作内容。
计划服务期限
2023
年
4
月
15
日至
202
4
年
4
月
14
日,共计
365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
2.5质量标准:
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
:
鸡西市城子河区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包含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和
招标
代理
等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
管理
、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6.2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辅助招标人控制施工图设计质量。
2.6.
3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6.
4
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
5
招标
代理
: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公告发布五日内澄清补遗为准,如五日内未发布澄清补遗,项目将在澄清补遗后延期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1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设计:
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和市政行业
设计
丙
级
及以上资质
或
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3工程监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
4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
5
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的权限。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
不得超过
5
家,任意一
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22年
12
月至
202
3
年
0
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
2
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具有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3.3.3 工程设计负责人:
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
壹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4
工程监理负责人
(
项目总监
)
:应当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及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3.3.
5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下同)。
3.3.
6
招标代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
提供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3.4.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
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外,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需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土建监理工程师3人(1人可兼任)、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3人(1人可兼任)。
3.4.
2.
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
3
月至
2023年
3
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3年
03月17日17
时
00分至2023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4
月
07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的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
04
月
07
日
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
ggzyjyw.hlj.gov.cn
/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异议
联系人:周传鹏
;
电话:
15184629758
。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67-2183098
招标人:
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荣华路房产综合楼
联
系
人:辛亚涛
联系方式:
136348780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京迅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星海路
20号栋301
联系人:周传鹏
电话:
15184629758
电子邮箱:
1518462975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