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位于郊区友谊路
- 规模: 1、改造友谊路供水干管及支线连接管共计10.98公里,管径DN200-DN1200
- 范围: 1、改造友谊路供水干管及支线连接管共计10.98公里,管径DN200-DN1200。2、改造供水管线过程中,顶管穿越公路、铁路1处100m、顶管穿越城市主干道路1处60m,连接管道沿线供水支管接头共59处。3、设置干、支管流量压力监测点147处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400G25052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佳发改投资 【 2025】6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佳木斯高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设计
2.2 项目地点: 位于郊区友谊路(红旗路以西)
2.3 项目规模: 1 、改造友谊路供水干管及支线连接管共计 10.98 公里,管径 DN200-DN1200 。
2 、改造供水管线过程中,顶管穿越公路、铁路 1 处 100 m、顶管穿越城市主干道路 1 处 60 m,连接管道沿线供水支管接头共 59 处。
3 、设置干、支管流量压力监测点 147 处。
2.4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控制设计变更,检查变更设计的结构可靠性、经济性和使用功能,使其满足委托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40日 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 控制价: 1826700元
2.9 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拨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 承诺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 ( 承诺书格式自拟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 提供近 3 个月( 2025 年 2月 -2025 年 4月 ) 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近 3 年内( 2022 年 5 月 -2025 年 5 月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本次招标要求近 3 年内( 2022 年 5 月 -2025 年 5 月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本次招标要求近 3 年内( 2022 年 5 月 -2025 年 5 月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 承诺 本项目中所提供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 联系电话畅通 ,可随时解答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提出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 承诺书格式自拟 )
3.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预中标公示期,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资质、人员和市场诚信等内容进行复核,如有违反承诺和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 , 下载招标文件 及相关材料 。下载时间为 20 25 年 5月2 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 25 年 6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服务指南 》。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6月18日 9 时 00 分
7.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
9.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6715112 ,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
9.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9.6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用人单位遇到 “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 0454-3986686 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 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 0454-398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3. 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 4. 如遇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高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区)光复东路 881 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0454-8366507
招标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454 -671503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电话: 0454 -67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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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