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采购投标邀请函
- 项目名称: 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
- 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项目详情
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采购
投标邀请 函
发布日期: 2024-9-20
招标编号: GLTC-242BA114E063
1. 中国政府 已从 亚洲开发银行 获得了一笔贷款(贷款编号: Loan 3613-PRC),用于支付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采购 (合同编号 : QH-G6C ) 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七台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 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采购
上述工程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5天至2个月。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 ( 2015版本并不时更新) 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查阅招标文件 。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001七台河项目电动公交车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 ( 2021,2022,2023年) 的平均年营业额: 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 。
6.2.合同经验
最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里,投标人作为供货商(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 3 个 合同。这些合同的价值、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用户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6.3.技术经验
所提供的货物,其同类产品至少有 5 年 相关的生产经验,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至少有 500 台套 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 已在 高寒地区(冬季最低气温在 -30.0 ℃左右的地区) 满意地运行 1 年 。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用户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同类产品定义:纯电动公交车) 。
6.4.生产能力
不适用。
6.5.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最近三年( 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6.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 不少于人民币 500万元 。
6.7.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50% 。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 ,并 支付人民币 1000元/包的不可退还费用 。 付款方式为现金 /支票/汇款。(汇款信息: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银行地址:中国哈尔滨香坊区衡山路 17号,银行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168950715311 )。招标文件将采用 邮寄 /现场领取方式提供,如需邮寄须支付100元邮寄费用。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4年10月25日9:0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 。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25日9:00 。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
10.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号)纸质文件递交。
地址四:开标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号)。
地址五: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葛富言 /15846408543。
11. 联系方式
借款人项目执行机构:七台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同街 667号
联 系 人:葛富言
电 话: 15846408543
电子邮件: /
项目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人:宋祥民、王淼、吴孟迪、刘劲松
电 话: 0451-82367132转8402
电子邮件: glzb38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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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