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林甸县发布时间:2023-02-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 规模: 变电部分林甸热电厂新建2×25MW机组接入110kV林南变110kV侧
  • 范围: 变电部分林甸热电厂新建2×25MW机组接入110kV林南变110kV侧。在林南变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其中一回为原华邦生物质出线间隔),现将围墙向西外扩一个间隔作为华邦生物质预留间隔。110kV侧线变组接线改为单母分段接线,完善主变进线间隔,新上本期电厂出线及分段间隔设备。线路部分林甸热电厂新建两个单回110kV线路至110kV林南变110kV侧。架空输电线路双回路长度为0.26km,单回路长度为单回路2*10.74KM ; 勘察、设计、施工、采购、验收、检测、移交、保修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0:17:53
存证哈希值:
AA5090CDE9365680107EA1D990220F25EB6171ED96B047C1E05C0EE504000D6D
区块高度:
19860137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0000G23020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甸县丙坤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贷款,招标人为林甸县丙坤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信亿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热电联产项目送出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3  建设规模:变电部分林甸热电厂新建2×25MW机组接入110kV林南变110kV侧。在林南变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其中一回为原华邦生物质出线间隔),现将围墙向西外扩一个间隔作为华邦生物质预留间隔。110kV侧线变组接线改为单母分段接线,完善主变进线间隔,新上本期电厂出线及分段间隔设备。线路部分林甸热电厂新建两个单回110kV线路至110kV林南变110kV侧。架空输电线路双回路长度为0.26km,单回路长度为单回路2*10.74KM。 2.4  资金来源:企业贷款 2.5  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5月06日,共6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工程质量检测及桩基检测、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概算及预算编制、施工配合服务等; 2.6.2     建安工程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9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22.65万元(其中设计费66.93万元,建安工程费1955.72万元)。 2.10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1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折扣率报价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其中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2人(具备岗位证、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1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3年 03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 9.4  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各专业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459-8121507 招标人:林甸县丙坤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西南街(城管局办公楼) 联系人:王春明 联系电话:157761160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08号广瀚科技大厦5层516号 联系人:孙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55168774、0451-55151625 电子邮箱:xyzb516@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