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001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塔河县发布时间:2022-08-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 项目地址: 塔河县依西肯乡
  • 范围: 2.1项目名称:Y001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2.2建设地点:塔河县依西肯乡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的施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07
  • 开标时间: 2022-09-0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9 20:53:22
存证哈希值:
B680AFF5A2ED036ABABAD65F32696B59D04C264A62227478C6A06A59F0076025
区块高度:
20054141

Y001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1302G2208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Y001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2】22 3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2年 农村公路建设 投资计划 第一批 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塔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本项目总投资 637.2 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 补助 资金 3 55 万元,地方 投资 282.2 万元。招标人为 塔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Y001绥安站至依西肯乡级公路(瓦干村至新东屯村段)

2.2建设地点:塔河县依西肯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 线路全长 14.2km。本项目为提质增效工程,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维修路面宽3.5m。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共计36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的施工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划分为1个合同段。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限价

A1

K0+000-K14+200

14.2

路面工程的施工

6226184 .0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施工标段提出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http://glxy.mot.gov.cn)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适用于特级、壹级施工企业)】)

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上述要求,2022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

4)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新注册日期不足三年的公司,无行贿查询记录时间自成立之日起至购买文件截止时间止。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经过年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 5 月至 7 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3个月(2022年 5 月至 7 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

为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施工班子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来到施工现场参与项目管理,严禁在项目招标结束后变更人员( 此项内容需提供承诺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相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须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授权人员。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9 7 9 00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线上远程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 2022年 9 7 9 00

8.2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塔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57- 3662637

招标人: 塔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黑龙江省塔河县

联系人 : 先生

话:0457 - 3603197

招标代理: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0451-5196307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