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大庆市发布时间:2025-04-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大庆市人民医院院内
  • 规模: 包括北院区主楼及公共区域的整体改造项目,改造区域具体包括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大手术室、室外公共区域沥青铺装、急诊西侧场坪铺装、后勤办公区改造及场坪铺装等内容
  • 范围: 包括北院区主楼及公共区域的整体改造项目,改造区域具体包括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大手术室、室外公共区域沥青铺装、急诊西侧场坪铺装、后勤办公区改造及场坪铺装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30 10:38:4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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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8436817

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改造项目以进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 2504-230671-04-01-822254 。资金来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庆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大庆市人民医院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大庆市人民医院院内

2.3 建设规模: 包括北院区主楼及公共区域的整体改造项目,改造区域具体包括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大手术室、室外公共区域沥青铺装、急诊西侧场坪铺装、后勤办公区改造及场坪铺装等内容。 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招标时的内容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项目总投资: 3986.75 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 设计 及其他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并提交成果文件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9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2.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且具备以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已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5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设计人员, 项目设计费不予追加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3.4信用要求:

3.4.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3.4.3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 1. 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 2.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 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 04 30 17:00 2025 05 13 00:00

5.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00-17 00 ,节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 非项目咨询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5.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5 05 21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8.2 开标时间: 2025 05 21 09 00 分。

8.3 开标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 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 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 241

联系人:贠先生

电话: 15776561116

12.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 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459-8973336

电子邮箱: guangye333@sina.com

12.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 33 2

电话: 0459- 8109298

12.4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