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5-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漠河市加漠公路与219省道交口处黑龙江大兴安岭变电检修中心高寒实验基地内
  • 规模: 本项目新建低温实验室1栋、机械力学试验室1栋、实验楼1栋、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试验楼1栋,总建筑面积8624.07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监理 ; 施工阶段(包含土方平衡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28 10:27:04
存证哈希值:
8487654C426FEC708B3602F0A330DF9B195E26F079117E5259C25353625BF969
区块高度:
940678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L1304G2505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 已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后勤〔 2024〕465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高寒试验基地项目 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漠河市加漠公路与219省道交口处黑龙江大兴安岭变电检修中心高寒实验基地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低温实验室1栋、机械力学试验室1栋、实验楼1栋、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试验楼1栋,总建筑面积8624.07 ㎡。

1)低温实验室

低温实验室为单层刚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占地面积 1747.8㎡,建筑面积1821.3㎡,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环境模拟试验间单层,高30.05m;准备间单层,高16.67m;辅房单层,高7.15m

2)机械力学试验室

机械力学试验室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厂房,建筑占地面积 1608.8 ,建筑面积 1608.8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机械力学实验室、设备存放间单层,高11.35m;车库单层,高7.42m。

3)实验楼

实验楼为地上三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占地面积 856.2 ,建筑面积 2784.8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共三层,一层层高6m,二、三层层高4.2m,总高16.20m。

4)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试验楼

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试验楼为地上二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建筑占地面积 1185.99 ,建筑面积 2409.17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戊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共二层,一层层高6m,二层层高4.2m,总高12.0m。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90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 包含土方平衡工程施工阶段 )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 1655700.00元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含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提供连续 3个月 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黑建规〔 2023〕2号)配备,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 项目总监 3年( 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无行贿犯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页。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 项目总监 近近 3年( 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是否被司法机关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页。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 5 05 29 09 00分至202 5 06 06 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06 19 09 3 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 及开标地点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 5 06 19 09 3 0分

7.3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室)

8.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457-2889589

招标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 7号

人: 衣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3682040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 2号5层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1359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